协议编号:号健康小区棚改房买卖合同中核华建宜昌置业有限企业健康小区棚改房买卖协议出卖人:(如下简称:)注册地址:买受人:身份证号:住址:联络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根据出卖人以方式获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出卖人经同意,在该地建设都市棚户区改造安顿房,项目名称:,同意文献号:。第二条棚户区改造安顿房销售根据该棚户区改造安顿房项目经夷陵区人民政府同意,准予纳入都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的住户销售。第三条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状况1、买受人购置的房屋为棚户区改造安顿房,土地性质为用地。所购置的住房为现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协议第一条项目中第【栋】单元层号房,户型为。2、该房屋用途为住宅,构造为框剪,建筑物共32层(地下1层、住宅32层)。3、该房屋协议约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若协议约定房屋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第四条计价根据该房屋属棚户区改造安顿房,房屋定价由***专业审计企业核定承认。协议约定价款包括房屋价款和其他代收款。一、房屋价款:(1)无房户:出卖人与买受人登记面积的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款。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套内面积、房屋分摊面积两部分),该套房屋的销售单价为:元/平方米,房屋价款总额计(人民币)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2)还建户:买受人(还建)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套内面积、房屋分摊面积两部分),该套房屋的销售单价为:元/平方米,房屋价款总额计(人民币):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原旧房(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平方米;按有关文献规定该房屋还建折扣率为1:1.15,折扣面积平方米;合计还建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超过还建面积为:平方米;应实缴超过还建房面积的房屋价款(人民币)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二、其他代收款:出卖人代有关单位向买受人收取下列费用(税费名目及原则如发生调整,据实结算)。1、房屋公共设施维修资金按夷房发﹝﹞4号文规定为92.00元/M2,计(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2、契税按财税()23号文规定为房款总额的1.5%收取,计(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3、不动产登记证书按发改价格()924号文规定为办证费80.00元/户原则收取,计(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该棚户区改造安顿房最终止算面积以宜昌市夷陵区不动产登记确权的面积为准,据实结算。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1、买受人一次性付款的:协议签订当日,买受人应向出卖人一次性支付100%房屋总价款(含代收费用),计元(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2、买受人公积金贷款的:须于本协议签订当日,买受人首付购房总价款(不低于房价款%),计(人民币)元整(含定金),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剩余房价款元整,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第六条房屋交付条件、时间及交付告知方式1、买受人在付清房屋所有价款及其他代收款后,出卖人在7日内,将住房交付买受人。2、该房屋到达交付条件后,由告知买受人前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买受人应到***物业企业办理有关入住手续。自交付之日起,房屋毁坏、灭失的风险责任由买受人承担。3、若买受人未缴清《买卖协议》约定的所有款项,出卖人可以顺延交房时间。4、若买受人未按规定交出旧房(房改房),出卖人将按规定,保障性住房“一户一房”的原则,不予受理买卖手续。5、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可以延期交付,并自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买受人。第七条出卖人有关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正常运行承诺交房时,小区水电入户,道路畅通;天然气管网及排水管网安装到位。第八条违约责任买受人未按协议约定期间付款,自本协议签订的第二日起计算违约金,根据逾期时间,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1、逾期在30日内的,每逾期一日,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30后来,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