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协议分类第三章协议拟制的前提条件第四章协议内容第五章协议的拟制第六章部门职责第七章协议审批流程第八章协议用章流程第九章协议的履行及跟踪第十章协议的变更及解除第十一章协议争议的处理第十二章协议归档管理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议是企业行为的重要体现,是企业对外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形式。为明确管理重点,细化管理内容,规范集团内各类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等行为,控制协议法律风险,监督协议实际履行,结合企业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集团内各企业对外签订的所有协议协议(不管该文献冠以“协议”、“合约”、“协议”、“意向书”之类的何等名称)。第三条、协议管理必须遵照如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协议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使得企业的权益可以依法受到保护。2、书面协议原则:企业所签订的协议必须正式签订书面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元如下且能即时结清的协议除外。3、事前签订原则:协议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订,严禁未签订协议即先行履行协议。4、招标原则:凡符合企业招标条件的,需进行招标,详细程序按照《招标管理制度》实行,拟签订的协议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应作为招标文献的附件,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5、利益明晰原则:协议应清晰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的现象。第二章协议分类第四条、企业协议分类的原则以辨别企业重要业务为原则,兼顾协议保管的以便。第五条、建设工程类协议,包括测绘协议、工程勘察协议、工程设计协议(包括建筑设计、室内装修设计、样板间设计等)、工程监理协议、工程造价征询协议等委托类协议、建筑、机电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环境、主体配套等施工类协议。第六条、材料采购类协议,包括建筑材料、家俱电器及企业固定资产采购等材料采购协议等。第七条、根据协议标的金额、参照协议交易对象,工程、材料采购类协议可再细分为简易协议、一般协议、大额协议、重大协议四类:协议分类工程技术协议金额范围材料采购协议金额范围1工程、材料采购类简易协议10万元如下5万元如下2工程、材料采购类一般协议10~50万元5~10万元3工程、材料采购类大额协议50~500万元10~50万元4工程、材料采购类重大协议50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第八条、销售类协议,包括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协议(预售、现房)及补充协议、存量房买卖协议及补充协议、委托销售代理协议、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协议等。第九条、租赁类协议,包括认租协议、一般商铺租赁协议、餐饮类租赁协议、写字楼租赁协议、住宅租赁协议。按照该类协议与否具有反复使用性可分为批量性协议、个体性协议:1、批量性协议:是指在销售及租赁前已确定可执行的单方价格,为反复使用而在销售或租赁前预先拟订的协议范本。2、个体性协议:是指在销售及租赁前未有价格或销售规划,在事件发生时而单独拟订的协议。第十条、开发经营过程中的其他类协议,包括:1、营运类协议:含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协议,电梯广告、灯箱广告、电信合作、车位租赁等各类收入协议;2、开发类协议:土地出让协议、土地转让协议、拆迁赔偿协议、项目合作协议等;3、法律事务类协议:常年及专题法律顾问协议、委托代理协议;4、广告类协议:房地产项目广告、物业广告、企业形象广告、短信、宣传单设计、印刷、喷画制作宣传推广等协议;5、财务类协议:借款、担保、抵押、保险、审计、评估等协议;6、行政管理类协议:打印机租赁协议、注册地房屋租赁、文具、固定资产采购、保洁服务协议、旅游协议等;7、综合事务类协议:企业股权转让、合作等协议。8、人事管理类协议:劳动协议、劳务协议、培训服务协议、保密协议、招聘服务协议等。9、物业管理类: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物业管理协议类。第三章协议拟制的前提条件第十一条、工程、材料类协议拟制前,按照标的金额大小确定与否实行招投标程序,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须按照企业《招标管理措施》组织招标,合理选择合作单位,并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按照招标文献、中标人的投标文献和中标告知书依法签订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