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协议协议编号:HT-LWFB-发包人:(如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企业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详细状况,选择乙方为工程的劳务承包人。为明确双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甲方在招标书中的规定和乙方在投标书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乙方按协议建筑面积元/m2作为上缴甲方的劳务管理费。乙方所缴的劳务管理费,不包括多种税金、劳动保险、民工工资及一切有关费用。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构造类型:1.4.建筑面积:1.5.施工总承包单位:2.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本工程承包范围为如下内容:2.1.施工图纸包括的土建施工内容(详细栋号),以及与各专业分承包工程的配合与协调工作;2.2.重要承包范围: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工程、砌体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贴面工程、抹灰工程、脚手架工程、油漆/涂料工程、文明施工、零星工程、附属工程(平台、台阶、散水、明沟、坡道等);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工程联络函等。2.3.协议重要工作内容详见协议工程量清单(附件)。3.承包方式及计价3.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辅材、包周转材料、包小型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3.2.本工程采用建筑面积单价包干方式计价(建筑面积计算方式见本协议结算方式条款),综合单价元/m2,综合单价已包括了完毕协议承包范围内所需的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辅材费、模板及排架的材料费用、小型机械设备费、场内外材料装、卸、堆放及转运费、赶工费、加班费、措施费、管理费、施工配合费、机械维修费(不含塔吊、井架)、工程量浮动的风险、利润等。综合单价包干不变,不会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3.3.本协议中约定的价款,除已包括乙方分包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或费用:3.3.1.本协议约定由乙方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和承担的责任费用;3.3.2.本协议约定工程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3.3.3.同其他分部分项(专业)工程的配合、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互相协调以及本工程因图纸设计变更、暂停施工、工序交接、工程验收、自然条件影响等原因,导致乙方人员窝工、机械台班停滞、抢工等费用。3.3.4.为到达本工程竣工条件,配合总包、监理、甲方进行验收等的费用;3.3.5.工程现场为施工所需的乙方供应的机械、设备、材料的运送、装卸、堆放、领用、保管、二次倒运的所有费用;4.工期4.1.本工程年月日动工,年月日前完毕,总工期天(已含各类国定假期、雨天、农忙季节)。4.2.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获得甲方的承认后,工期顺延。4.3.总工期提前的,按元/天奖励(上限元)。总工期延误的,按元/天罚款,如延误超过天的,除上述罚款外,需支付违约金元/m2;因乙方工期延误,导致总包外脚手架、塔吊延期拆除的,所增长的成本(租赁费、人员工资)由乙方赔偿,以上将罚款,结算款中予以增减。(详细奖罚按实际状况制定)。4.4.甲方按总包制定的各建筑单体月进度对乙方进行考核,若考核未到达总包施工月进度规定,按建筑单体处以/次的罚款,并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如总工期未延误的,则已扣除的罚款在结算时返还二分之一,如总工期延误的,则在本条款惩罚的基础上,另按总工期的违约进行惩罚。(本条节点工期需按详细项目的详细控制节点进行修改)5.质量及保修5.1.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工程质量等级未到达规定期,需支付违约金元/m2,同步,乙方负责返修到达上述原则,其返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2.质量原则:须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原则、规范及浙江省等有关部门的法令、法规。5.3.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及总包安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总包施工管理人员的检查、检查,并为检查、检查提供保证条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所产生的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酌情处以元/次的罚款,无合法理由乙方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处以元/次的罚款。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队伍进行整改,整改费用按双倍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5.4.本工程保修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