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协议出卖人(如下简称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买受人(如下简称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足协商,到达如下条款。一、协议期限协议的起始时间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终止时间为甲乙双方完毕最终止算或发生其他终止协议的情形。二、产品名称三、产品质量甲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合格,若甲方在向乙方供货过程中存在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行为,甲方愿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000元,由此给乙方导致的其他损失另算。四、产品价款(一)产品的单价:元/个(二)产品的数量:个(三)总价款:元五、价款结算及产品返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产品后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总价款元。在本协议期限内,若乙方最终并未将甲方提供的产品卖完,则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的产品所有返还给甲方,甲方应及时按照本协议第四条有关产品价款的规定将波及到剩余产品的价款一次性返还给乙方。六、产品包装的检查与产品保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产品后5日内完毕对产品外包装、数量的检查,若产品包装存在影响销售等状况、产品的数量与协议约定的数量不一致,乙方应在此期限内向甲方提出异议,并规定甲方更换、补发或收回对应数量的产品;若乙方未在此期限内对产品外包装、数量提出异议,视为产品包装、数量符合协议约定。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后应妥善保管产品,非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产品的外包装损坏或存在其他影响产品再次销售的情形时,甲方有权不接受乙方的退货,并且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返还对应的货款。七、协议的解除与终止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协议的履行。一方主线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到对方。八、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1000元。若违约金局限性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九、不可抗力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而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协议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原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协议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因不可抗力终止协议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献并及时告知对方。未履行告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十一、明示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条款已充足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达,乐意签订并遵守本协议的所有约定。十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十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似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