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服务协议(银行受理机构)协议编号:甲方: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9层联系人:业务管理组联系邮箱:乙方:公众账号:微信支付商户号: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鉴于:1、乙方拟委托甲方通过微信支付代收商户的交易款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2、双方针对本协议约定的微信支付商户号签订的其他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一、定义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定义为:1.1微信:指腾讯提供的跨平台通讯工具,支持单人、多人参与,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等即时通讯服务,由关系链拓展工具、便捷工具、微信公众帐号、开放平台等软件系统和服务组成。1.2微信公众平台:指腾讯向乙方提供的用来发布信息,让乙方与用户进行沟通、互动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平台(网址:https://mp.weixin.qq.com)。1.3微信公众帐号:指乙方在微信公众平台注册的,用于登录微信公众平台的帐号。(以下或称“公众帐号”)。1.4微信支付服务:指甲方依托微信及微信公众平台为收付款人之间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下称“本服务”)1.5用户:指使用微信支付服务向商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1.6商户:指乙方拓展并管理的给用户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商家。1.7微信支付商户号:指甲方支付系统生成的的,用来记载乙方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并中转交易资金的在途资金账户。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将用户的支付款项通过微信支付商户号中转至乙方的银行结算账户。微信支付商户号是在途资金账户,供甲方中转资金时使用,乙方无权凭微信支付商户号发起支付指令。二、服务内容2.1甲方为乙方提供微信支付服务,当用户通过微信客户端购买商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时,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完成交易,由甲方为乙方代收商户的交易款项。2.2微信支付仅限用于为乙方代收商户的交易款项,且每笔订单支付不能超过规定限额,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限额进行调整。三、双方权利和义务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微信支付服务的提供、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并保证该服务的安全性。(2)甲方设立微信支付网上交易查询系统及查询接口,为乙方提供交易信息查询服务。(3)甲方仅为乙方提供微信支付服务,甲方仅负责受理涉及甲方微信支付服务支付结算系统出现问题的相关投诉和纠纷。而乙方与用户之间、乙方与微信、微信公众平台之间以及乙方与任何其他主体之间因交易可能发生的任何投诉和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4)甲方应设立业务咨询和联系电话,负责解答乙方及用户在使用甲方微信支付服务中的遇到的各种疑问,并及时解决双方在数据对账、资金结算过程中的有关问题。(5)甲方负责甲方系统的运营和维护工作,如遇到支付系统升级,甲方应及时地为乙方免费提供升级服务。(6)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审核乙方的业务类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单方变更业务类型等原因导致提供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7)乙方连续九十个自然日未使用微信支付服务产生交易额的,甲方有权暂停、中止或终止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8)乙方或商户在使用微信支付服务过程中非因甲方原因被用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和商户及时妥善解决或采取完善补救措施,乙方或商户未能及时完善或补救的,甲方有权视实际情况中止提供支付服务。(9)基于风险管理、运营管理或其他风险防控因素的考虑,甲方有权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暂停、中止或终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乙方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向甲方申请开通微信支付服务,即乙方授权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向甲方发起相关交易指令,甲方有权依据微信公众平台发出的指令进行相关支付操作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10)发生以下情形时,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从乙方的待结算款项中直接扣取相当于甲方损失的金额或乙方应当缴纳的费用金额,乙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手续费或服务费的;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