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标准(试行)总则一、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建设工程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甘肃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我省建设行业实际,制定本标准。二、建设工程所包括的专业有:建筑学、结构工程、给水排水、电气自控、城市规划、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风景园林、岩土工程、工程经济等。三、本评审标准所列专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装饰、建筑经济、建材及制品、工程检测、工程管理及房地产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级职务:建筑师、规划师、工程师;高级职务:高级建筑师、高级规划师、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可根据专业及从事工作性质的不同申报相应的技术职务。四、申报条件(一)凡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经本单位或相关组织考核推荐。(二)晋升高级职务,担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至少有1次优秀或2次良好。晋升中级职务,担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必须达到称职以上。(三)学历、资历要求1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4)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5)不符合上述学历、资历条件,需要破格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办理。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并受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受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并受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4)不符合上述学历、资历条件,需要破格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办理。3、下列人员经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相应的任职资格:(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取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考核合格,可确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3)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获得硕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取得双学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6)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7)取得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四)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1、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相应水平;免于考试或放宽要求的条件,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办理。2、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会使用计算机辅助技术工作,并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达到合格水平;免于考试或放宽要求的条件,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办理。(五)论文1、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至少应有以下体现技术、学术水平的论文、专著、译著、专题报告、技术总结之一:(1)公开出版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著,本人撰写部分累计字数达1万以上,出版的译著本人撰写部分累计字数达2万以上(2)独立或作为执笔人在市、厅级以上专业刊物或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3)兰州市区以外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有1篇在市3厅级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的学术论文,或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4)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