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1.罗彩霞和王佳俊是同校同学,均为年某县一中文科应届毕业生。当年高考两人的成绩都没有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但罗彩霞的成绩比王佳俊要高许多。于是王佳俊假冒罗彩霞之名及成绩,通过疏通关系进入贵州某大学学习,4年后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顺利毕业。罗彩霞通过复读,后来考入天津某大学学习。年3月,罗彩霞办理网上银行被拒绝后才发现王佳俊冒用自己之名上大学的事实,到发现时自己的姓名被王佳俊冒用达5年之久。本案中罗彩霞的姓名权是否被侵害?请说明理由。【解析】本题运用课本基础知识回答即可。【答案】罗彩霞的姓名权受到了侵害。因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本案当事人王佳俊以冒用罗彩霞的姓名为手段,获得受教育权利,却给罗彩霞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引擎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人肉搜索引擎其实就是在一个社区里面提出一个问题,由人工参与解答而非搜索引擎通过机器自动算法获得结果的搜索机制。进入年,人肉搜索已经悄然走过了10个春秋,在人肉搜索的发展道路上也涌现出了很多轰轰“”烈烈的事迹。有专家表示,人肉搜索有助于提高社会公德,它能够让丑恶行径原形毕露。“”“在周正龙、周久耕等一系列事件中,人肉搜索起到了匡扶正义、惩恶扬善的作用。但人”肉搜索目前确实存在着过火现象,尤其是它与谩骂、骚扰等行为结合起来,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嫌疑。(1)“”人肉搜索如果使用不当会侵害公民的哪些权利?由此发生纠纷,如被法院判定提供“”“”人肉搜索的网站和进行人肉搜索的网民侵权,则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2)“”“”有人认为,我国尚没有专门针对人肉搜索的法律规定,况且人肉搜索起到了匡扶正“”义、惩恶扬善的作用,所以网站和网民不应为人肉搜索承担法律责任。谈谈你对此观点的看法。【解析】第(1)问,考查人身权中的名誉权与隐私权等知识。作答时,要根据教材知识对材料信息进行判断,并推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2)问,考查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以及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等知识。作答时,要注意运用教材知识分析观点,全面归纳出理由。【答案】(1)“”人肉搜索如果使用不当会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网站和网民应以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方式承担法律责任。(2)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公民有使用网络的权利,但也有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义务。②“”我国虽然还没有专门针对人肉搜索的法律规定,但公民各种合法权益有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予以保护,不管以何种方式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即便是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公民行使权利也要遵守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据此可知,即使是出于舆论监督、惩恶扬善的善意,只要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题中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也是有害的。3.王明准备将自己的数码相机卖给李晓。双方协商售价为2800元,李晓当即预付1000元。双方约定过10天李晓付清余款1800元后,把数码相机拿走。不料第三天发生地震,数码相机被砸坏。李晓得知此事后要求王明归还1000元,而王明认为数码相机已卖给了李晓,这段时间只是代管,不仅不同意退还1000元,还要求李晓继续支付1800元余款。假如王、李二人找你帮助协商解决,请你谈谈处理本案的意见及理由。【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等知识。作答时,首先要明确数码相机属于动产,然后根据教材中关于动产所有权取得方式的论述,对材料信息进行分析说明。【答案】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本案中的数码相机属于所有权中规定的动产,李晓支付的1000元是预付金,这说明数码相机的所有权尚未转移。故数码相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王明承担,王明应返还李晓的1000元预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