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分析在中国,以前没有日记体小说,只有笔记体和章回体小说。笔记体是“采风式”的,章回体是“说书式”的,它们在都采用第三人称,而日记体则全部采用第一人称,整篇作品几乎都是主人公内心世界的表白。鲁迅的《狂人日记》不但从题目上,而且从整体形式上都借鉴了俄国著名作家果戈理的同名小说。鲁迅在借鉴果戈理小说的同时,不仅在思想内容方面表现得更为“忧愤深广”,把矛头直接指向封建礼教,很好地表现了本民族的生活和意识,而且在艺术手法方面,并没有因此而完全抛弃本国的小说传统,在以自我表白为主要特征的日记体小说中,仍然能很好地运用白描手法,极简明地通过语言和行为刻画出人物的形象和性格。此外,作者对白话的运用,也达到了非常娴熟的程度。比如:早上,我静坐了一会。陈老五送进饭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便把它兜肚连肠的吐出。从这短短的几十个字里,就可以看出作者文字功夫,其中有心理、有动作、有细节,用的都是标准的白话,自然朴实,却又处处生动形象,充满意趣。作品中还有一些警句式的词句,如“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等等,其概括的力度和含义的深度,都绝不亚于文言文。鲁迅正是他高超的语言功力,在借鉴外国小说形式的同时,很地与传统小说的优点结合在一起,深刻地表现了本民族的思想和生活,才创造出了“日记体”这样一种中国现代小说的新形式。从创作方法上看,《狂人日记》主要采用的还是现实主义的方法。这表现在作品重视典型环境的描写、重视细节的真实性、重视人物性格的统一性等方面。我们在阅读中时,如果把狂人的“错觉”加以矫正,就可以发现,无论是路人对他的态度,还是何先生对他的诊断,都是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生活现象。而“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甚至于“去年城里钉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着血舐”(这个细节后来被作者用于他的另一篇小说《药》之中),确实是“从来如此”。《狂人日记》的现实主义精神,最重要的是念念不忘对封建道德的批判、对愚昧国民的同性和鞭挞。在作品中,除了现实广义的方法外,象征主义也时常可见。无论是“很的月光”,还是“赵家的狗”;无论是狼子村的炒吃心肝,还是李时珍写的人肉可以煎吃,都既可以看作是现实主义的刻画,也可以看作是象征主义的结合。狂人的精神病状的描写是逼真的,而他的几乎所有语言又都是带有一定的象征意义的。他的形象本身的象征意义则更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