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稳定职工队伍,建立健全人事档案,使人事管理制度化、系列化、规范化,开展人事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使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管理。(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三)、公司如有工作需要,聘用的临时员工或任务性短期工,可参照本规定进行管理。第二章员工录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需求向人事部提交书面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招聘,并由人事部门同意纳入聘用计划。第四条、用人单位试用考核合格后,报经人事部备案,方可正式录用。第五条、按《国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收未成年人用工。第六条、聘用员工应依照《国家劳动法》在录用期间向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书》建立和维护双方合法的劳动关系。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录用。(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二)、被判有期徒刑活被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严重不良嗜好者。(四)、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五)、体格见车不合格者。(六)、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矿工者,可随时终止使用。各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员工个人档案,以及全体员工花第1页共6页名册,员工人头档案由员工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妥善保存。第三章工作守则第八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三)、全体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四)、全体员工上、下班应严格考勤,所有上班人员都应严格执行考勤记录考核制度。(五)、工作时间内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矿工。(六)、为了你的安全,员工在生产区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不得穿短裤和拖鞋在工作场地作业。(七)、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八)、员工在工作时不的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九)、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十一)、各级主管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以身作则,真抓实干,引导所属员工,同心协力,以热情饱满的工作精神,提高工作效率。第四章工资福利待遇第十一条、按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企业发展与维持员工稳定逐步改善劳资关系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以职责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解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第十三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第十四条、员工月薪工资在次月内发放到人头。试用人员在试用期一第2页共6页周内(含)离职或被辞退、不计薪资:一周后未满一个月者离职或被辞退,扣除7天后按实际天数、并结合在职期间对公司的贡献和工作表现,由试用人员所在部门经理考核后,予以结算薪资。第十五条、员工根据特定岗位劳动性质,发放相应的劳保福利。第五章休假与请假第十六条、按国家规定与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员工享有以下有薪休假:星期日、元旦节、劳动节、国庆节、春节以及民间活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彝族年)。如果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第十七条、在法定休假中,因工作急需,公司安排员工做本职工作之外的加班工作,公司可付给某部门岗位加班员工适当的加班补贴费。第十八条、员工请假审批及假缺薪资规定按公司相关劳动管理制度执行。第六章出差第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第二十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参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差旅标准和使用交通工具,尽量合理降低出差费用。第二十一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差旅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