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死刑从某种意义上讲违背人权,践踏着生命的尊严。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是我国的主流趋势,我国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延续该趋势。我国作为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社会主义大国,却仍然在很多情况下适用这一传统而古老的刑罚,这无疑是站在了人权的对立面,与国际潮流背道而驰。许多国家都已废除了死刑,且死刑的废除并没有刺激犯罪率的增长,这足以证明死刑的废除具有相当的正当性与合理性。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借鉴国外优秀做法,结合我国国情探讨死刑应被废除的理由,以及短时间内死刑无法在我国彻底根除的原因和阻碍,并对构成死刑废除阻碍的因素提出解决构想,以及在现实选择面前如何寻找适合我国的死刑替代性措施,解决废除死刑后遗留的问题,争取早日实现废除死刑的目标。关键词:死刑废除的正当性;死刑废除的现实性;死刑替代措施;第1章死刑存废之争自18世纪以来,有关于死刑存废的争论就从未停止。死刑的存废这么长时间以来都存在着不同的声音绝大部分是由于它作为刑罚本身的特性所决定,即剥夺生命,根除再犯罪的可能性。目前很多国家都存在着死刑,死刑尽管在每一个国家的发展历程存在着差异,但纵观死刑的历史进程可以看出大体上都是从依赖死刑的适用到逐渐减少甚至放弃适用死刑。关于死刑的存废保留死刑派和废除死刑派分别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正是因为这些不同观点的激烈碰撞,死刑的选择才能进一步得到解决。1.1死刑制度的历史发展死刑,又称极刑。原始社会时期崇尚同态复仇,在氏族成员受到外来侵犯时,便会以同等的复仇形式对待加害方,当时的社会生产文明低下,人们的行为并不受规则和法律的约束,一方在受到侵害时,便会无休止的对其进行报复。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受到国家和法律的规制,死刑便作为维护国家统治的最强手段存在。早在我国古代,死刑便已经存在,它以其著名的残酷性威慑着一代又一代的人。我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凌迟”就是对被处以死刑的犯人,在其身上用刀一块一块的割下来肉,并且需要割足一定的刀数,然后砍断肢体,剖腹斩首的酷刑。我国历史上死刑一直存在并且历朝历代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封建社会,死刑维护着统治者的统治,对于任何反抗统治的行为则杀之,中国古代就是以严刑酷法这一手段维护着本朝代社会的稳定,统治着人们的思想,以此来控制人们服从封建帝王的统治。新中国成立之后,人们的思想不断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进一步走向民主和开放,科学、博爱在人们心中留下深刻的烙印。人们逐渐觉得死刑太过于残酷,法学界的学者也响应国际社会的呼吁,逐渐加入了死刑废除的大讨论之中,为死刑在中国的废除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以及对未来社会的构想。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和《刑法修正案(九)》顺应时代发展,也取消了一些死刑的适用,刑罚不断从以前的惩罚、遏制为主向挽救、教育和改造转变。在19世纪之前,世界范围内的人们普遍处于专制王权的统治下,君主的权力是神授予的,于是君主就代表着正义和威严,人类屈服于君主所拥有的特权,同时也屈服于君主所制定的法律。18世纪末19世纪初,某些西方国家法律中关于死刑的规定仍然非常普遍,甚至一些轻微的罪行都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人类在走向科学文明的路途中逐渐发现了旧封建体制的弊端,憧憬着一个充满和谐与民主的社会,也开始懂得了人的价值,明白了死刑不过是披着合法外衣剥夺他人生命的非法借口,有人开始站起来反抗这种非人的、残酷的刑罚,希望得到应有的公平对待。自此,世界上许多国家便踏上了废除死刑的道路。据统计,早在2003年,世界上废除死刑的国家数量就已超过了保留死刑的国家数量,而在仍然保留死刑的国家对死刑的态度也不同于往日,倾向于严控死刑适用的国家数量越来越多,由此可见废除死刑这一世界性运动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1.2死刑存废之看法1764年,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发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他第一次系统的提出废除死刑的理念。自此,死刑存废大讨论在世界范围内展开来。在这场大讨论中,各界学者和社会人士均对死刑是否应该废除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众多学者的观点中,主要可以把对死刑的存废观分为两派,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