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品安全监管的行政问责研究摘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与食品相关的行业近年来更是呈现百花盛放的繁荣局面。但是,各种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事件也不断的出现,给人民的健康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失。食品安全现状已经引起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关注。如何保障食品安全、提高监管力度,成为了全社会着重关注的一个问题。因此,探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行政问责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相关概念进行概述,其次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行政问责现状进行分析,先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现实环境,并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出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取得的进展;再次总结归纳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制的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使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行政问责制更好的结合在一起,在食品安全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1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的理论概述1.1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的概述1.1.1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的概念由于市场存在失灵现象,食品安全领域也不例外,就需要政府进行各环节的适当干预,即我们所说的有效监督。为了大力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相关的企业必须做出适合的改变以谋求和政府部门的一致性,所以双方就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承担相对应的责任与后果,从而促进我国食品安全环境迈向更为规范的轨道。由此诞生了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其内涵可以表述为:特定的问责主体针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当其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其监管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时,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活动。1.1.2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的特征(1)具有权责一致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均享有法律赋予的监管权力,但是在行使这些监管权力时不能乱作为、滥用权力,而应该是“法无授权即禁止”。一旦在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那么就要启动问责程序。问责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准确定位监管机构的权力只有这样才能理顺监管机构应承担的责任的形式与种类。(2)与监管环境密切相连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用高低与否与监管主体的自身素质密不可分,如果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能够改变原有的监管作风、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那么监管环境就必然随之改变。提升监管主体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就是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建立行政问责制,这种问责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监督、促进食品安全监管主体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的作用。只有不断推行这一制度,才能增强监管主体的责任感,同时也有利于改善监管环境。(3)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讲,推行问责制是为了给政府施压,有压力就有动力,增强其使命感,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可以加快建立责任政府的步伐党的十八大曾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是必经之路,建立一个让人民满意、职能完善、结构合理、行政高效、廉洁自律的政府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因此推行行政问责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1.1.3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的性质(1)合法性对行政行为进行问责,是政治权利平等原则和社会伦理的必然要求,一个行政权利的现实要求就是它一定要具有合理性,并且以合法性作为其运行基础,以道德性作为其所追求的精神需求,这不仅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政府的职责,同时也是我国五千年华夏文明诞生的精神要求。(2)伦理性对于行政权利的监督就是一种自律和他律。以伦理上来讲,自律就是执政部门和人员从自身来进行道德约束和自我规范,他律则是由别人来对你进行的一种约束。在进行行政问责的时候就要从这两个角度出发,行政人员不仅要对其他人进行约束就是所谓的他律,还要从自身做起,遵从社会伦理道德,执法不违法。我们也要加强社会的伦理道德教育,让每一个人内心都要充斥着伦理道德,让每一个人都能够自觉并且自我约束,这就能够大大的加强我国的行政问责发展。(3)必要性食品安全涉及范围广,关注度日渐加深,重要性日益凸显,该领域的问题不仅需要行业范围内实现自我规范,更多时候还是需要政府有效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