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对长江经济带工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差异摘要:本文将环境规制分为强制型、市场型与自愿型,以长江经济带9省2市产业为研究对象,分析了2005-2014年间三种类型环境规制对区域内工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实证结果发现,市场型和自愿型的规制手段对工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效果呈现了先抑制再促进的倒“U”型结构;但强制型环境规制对工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则呈现了现促进再抑制的效果。本文进一步发现,对于市场型环境规制来说,倒“U”型拐点的规制强度为10.05,而当前长江经济带市场型环境规制的强度为10.65,正处于促进工业创新阶段;对于自愿型环境规制来说,其拐点值为-1.68,当前市场型环境规制强度为-0.245,跨越拐点值转向促进作用。与之相反的是当前强制型环境规制强度为0.44,而拐点规制强度为0.66,尚处于抑制创新阶段。关键词:环境规制、工业技术创新、长江经济带1引言长江经济带是我国经济最为活跃且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2014年长江经济带GDP总量占全国GDP的44.5%,区域内20个城市位居全国GDP前50强之内,与此同时长期的粗放式工业发展模式使得区域内资源过度消耗,对生态环境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沿江产业增长模式由要素驱动向科技创新驱动转变,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加大区域内生态保护力度,促进长江岸线有序开发,显著改善长江生态环境。随着近年来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力度加大以及环保措施的多样化,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传统观点认为,环境规制强度的提升会增加企业运营成本进而降低企业竞争力。波特(1991;1995)则认为,严格而灵活的环境规制会促进创新来弥补运营成本的提升,并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这就是著名的波特假说。因此,当环境规制强度和工业增加值提升的同时,我们更为关注的是这种效果是否通过波特所说的创新补偿效应实现。本文将环境规制分为强制型、市场型与自愿型三种类型,以长江经济带9省2市2005—2014年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构建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影响分析的模型,实证分析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对产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探讨三种类型的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作用差异。与以往研究不同的是,首先,本研究将波特假说进行了拓展,从企业延伸至产业层面,从更为宏观的角度探讨环境规制对创新的影响;其次,以长江经济带作为研究对象,探讨一个特定区域内环境规制与工业技术创新的关系;第三,将环境规制进行了划分,同时探讨和比较三种环境规制类型对创新影响的差异效果。2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传统经济学框架下严格的环境规制会迫使企业将部分资源分配到污染治理,从而增加企业的成本并影响企业资源分配规划,降低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但后续研究(Porter,1991;1995)发现“补偿效应”的存在,即在适当的环境规制下企业有动力进行技术创新,补偿环境规制带来的成本。此后对于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关系的研究呈现了三类不同的结果。(1)环境规制抑制技术创新。Wagner(2007)对德国制造业企业进行研究,发现环境管理的实施水平对企业层面专利申请活动具备负面影响。Kemp(2011)认为环境规制加强会使得企业环保设备投入增大,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负担,使得企业竞争力下降。从国内研究来看,王鹏、郭永芹(2013)对我国中部地区六省进行实证研究发现环境规制抑制了该地区技术创新能力。(2)环境规制激励技术创新。波特理论最早的实证支持是Lanjouw和Mody(1996),他们发现企业环境成本对专利数量具有显著正向作用。Cole等(2010)发现拥有环境规制法律严厉的国家创新概率比较高。SenS(2015)认为在合理的公司治理下,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具有正向作用。从国内研究来看,赵红(2008)采用国内省市工业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结论环境规制对企业研发投入和专利数量有正向显著效应。李婉红,毕克新和曹霞(2013)以我国造纸行业为研究对象,分别研究了命令-控制型规制工具、市场化型规制工具和相互沟通型规制工具对企业层面技术创新的影响,得出结论三种工具对于企业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李阳等(2014)探究了我国37个细分行业,认为环境规制对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