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总则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国家(校产)不受损失,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XX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组织专题会议再次进行修订。在以后学校安全管理中,将根据学校安全管理的需要,继续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1、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2、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负责。学校与相关人员和部门签定《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3、学校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健康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必须于两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要准确无误,不得隐瞒责任事故。5、健全和强化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6、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学习,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第1页共2页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7、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参与宣传或参加其他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8、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9、学校要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隐患大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10、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ⅩⅩ小学“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2015年3月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