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进度监管制度为有效地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制定以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监管制度。第一章施工现场质量监管制度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必须按图纸、施工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出现质量问题或有隐患的,要及时处理,如果处理不了要及时上报项目部,视情况制定解决办法;如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则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工程管理部。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在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前应对本道工序进行检查验收,达到施工要求并经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同意方可开始下道工序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第四条、项目质量整改通知单下发到班组后,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同样的问题出现两次通知单,罚施工班组1000元/次,相应管理人员100元/次。第五条、凡运到施工现场的班组领取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材料,班组要妥善保管,丢失自负。第六条、凡是进入工地工作面进行施工的作业人员,在发现其技术水准达不到质量要求时要及时清理出场,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第七条、进入工地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施工工艺规范要求施工,有违规作业的初次进行教育处理,二次按照100元/次罚款,屡教不改的清除出场。第八条、项目管理人员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第九条、班组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上报,使得部分问题能够在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第十条、认真开展工序交接活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第1页共35页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管理人员组织上、下工序进行交接检验,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对上道工序进行修正后,下道工序方可进行施工,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品的存在。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制度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规范、标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为了认真做好本工地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伤害事故、重大设备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及中毒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物品的安全和第三人人身安全,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施工班组必须按本制度要求作好安全工作。第二条、入场人员1、各施工班组在进场施工前要以书面形式,将所承包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进场人员合法有效证件、联系方式等,一并报到项目部,以便管理和备案。2、各施工班组进场施工前,要对所有的施工人员统一进行一次安全施工、遵纪守法、防火、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做到管好自己的人,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出任何问题。3、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佩戴安全帽者进行50元/次的处罚。4、各施工班组不准录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不满十八周岁人员不准安排独立作业和高空作业,不准收留公安机关通辑负案在逃人员到本工地施工,一经发现要立即扭送到当地公安机关处理。5、在施工现场内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盗、抢劫以及各种形式的聚众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三条、现场安全1、各施工班组现场施工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吊带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安全技术标准,方可使用作业。2、现场施工操作,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等,均按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第2页共35页3、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上岗,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赤脚及带小孩进场作业。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挂好安全带。第四条、施工用电1、现场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安全保护装置的配置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现场工队作业人员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有发现,视为严重违章,并按规定严处。第五条、现场防火1、各施工班组在进入易燃材料堆放区时严禁点火、抽烟,时刻注意防火。2、发生初起火灾,现场人员要立即进行扑救,不能扑救的火灾要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并且调查起火原因。第六条、现场检查1、各施工班组每天要做到边施工边自检,发现问题就地解决。3、现场管理对查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