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事务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完善领导体系。民生事务委员会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委员会主任负责制。二、专题研究问题。实行委员会专题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本镇重大民生事项、民意诉求,提出解决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三、科学谋划工作。研究制定民生工作推进计划(方案),指导镇、村、组抓好工作落实。四、强化监督指导。负责指导镇、村、组抓好强农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定期召集民生监督员组织开展监督评议活动,督促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点到户。五、加强考核管理。对镇、村、组民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兑现奖惩。平安便民服务窗口工作职责1、掌握、分析辖区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2、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为来信来访的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搞好《信访条例》宣传工作。3、受理或代办暂住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反邪教等工作。5、宣传国家法律、政策、规章制度,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6、受理当事人矛盾纷纷调解申请并及时组织调解。合作医疗服务窗口工作职责1、宣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2、受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咨询、投诉、举报;3、做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核定、参合金的收缴和医疗保险卡的办理以及医疗费用的报销。便民服务工作制度(一)来访接待制度。服务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服饰整洁、热情礼貌,言行得体。群众到服务中心办事、求助、咨第1页共16页询等,要态度和蔼、微笑服务,认真倾听情况和意见,耐心解释和答复问题,为群众前来办事提供宽松、愉快的环境。(二)首问责任制度。群众到服务中心办事、求助、咨询等,最先接待的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要如实填写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办理。如遇经办同志不在时,接待人员应进行登记后并转办,转办后由经办人及时按有关要求处理并答复。严禁任何形式的推诿塞责,敷衍应付。(三)办事承诺制度。要本着“民思我想、民困我扶、民求我应、民需我帮、民难我助”的原则,对群众要求办理或代理的服务事项,一般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对超出服务范围的应及时向群众说明。(四)情况报告制度。在接待受理群众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做到一事一记,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馈处理结果。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求助,要进行个案专报。服务中心应定期汇总分析党员群众求助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五)登记归档制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各类便民服务材料及时整理归档。综合便民服务窗口工作职责1、开展党务知识咨询,宣传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咨询。2、办理党内业务,接纳流动党员,组织党员志愿活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证明信》等。3、团组织关系的接转,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加入党组织,为青年提供培训、就业信息咨询服务;4、受理或代办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妇女申请国家扶助创业的有关手续。5、受理或代办居民的其他服务事项。民生工作专题会议制度一、专题会议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遇有亟待研究解决问题可随时召开,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可扩大为党政办公会第2页共16页议,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会议由乡(镇、街道)长召集并主持。二、会议专门听取组成部门负责人汇报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确保各项强农惠民政策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监督有力、落实到位、群众拥护。三、专题会议作出决定后,由乡(镇、街道)职能部门、村、组三级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四、会议明确专人记录,记录要完整准确,专人保管,并视情况编发纪要。五、及时搜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台账,分类保存,方便查阅。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内容一、窗口服务内容(一)合作医疗服务窗口。提供合作医疗办理、报销、咨询等服务。(二)计生服务窗口。提供办理或代办《独生子女证》、《准生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