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访稳定工作制度江镇中心学校信访稳定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访稳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一、中心学校信访稳定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局领导下,遵循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其他领导按照分工(分管业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对口负责的领导机制。二、信访稳定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学校会议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信访稳定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有关问题;中心学校领导每年年初与教育局、各校校长签订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联系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情况汇报,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矛盾排查联席会议。三、重大事项决策前须进行信访评估,未评估或未完成评估不得进入决策程序;在信访评估中不得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对可能出现信访稳定问题的,须提前研究制定应对预案。四、领导对联系单位发生的,或联系单位有关的信访案件要亲自包案;包案领导要对案件的办理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协调督促、检查落实,直到信访问题最终解决;需两个或两个以上分管领导协调解决的信访案件,由一把手确定包案领导。五、发现围堵省、市、县党政机关事件,重大及突发性群体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敏感时期发生越级非访、集访事件,分管领导、涉及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立即向中心学校主要领导汇报,不得迟报、瞒报。六、按照省、市处置集访要求,发生来市、到省集体上访事件,分管领导、事件涉及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协助上级信访部门稳控局面,做好劝返工作,直至上访人撤离,并做好后续处理和信息掌握、上报。七、每周一为领导信访接待日,当日接待领导须到中心学校办公室室接待来访人,信访工作人员及时做好领导接访记录;第1页共11页办公室对领导接访工作进行妥善安排,并将每月安排表在醒目位置公示。八、主管领导每月召集一次信访稳定工作例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听取工作汇报,排查不稳定因素,交流工作经验,进行业务培训。九、各单位每月定期排查一次不稳定因素;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敏感时期,须深入细致的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排查和发现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向乡信访室报告。十、信访稳定日常工作机构(信访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根据信访稳定事项所涉内容向有关部门或单位转办、交办、督促检查,直至妥善处理;乡属单位应配备与信访稳定工作相适应的信访稳定工作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信访稳定部门应对信访材料分门别类、立卷归档、装订成册、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十一、办公室为信访稳定工作的综合督查部门;办公室对信访稳定事项是否按要求办结,受理、承办、复查的案件、信件是否存在推诿、敷衍、拖延和泄密等现象进行督查,并对信访稳定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十二、信访稳定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追究办法依据《XX县区信访工作问责办法》、《XX县区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十三、未尽事项,参照市、县、镇综治办有关规定执行。七江镇中心学校2014年2月第二篇:信访稳定工作制度信访稳定工作制度为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信访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确保我校信访稳定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我校信访稳定工作制度。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学校“一把手”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实行分管领导责任制。分管领导是信访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信访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化解矛盾,第2页共11页妥善解决问题。三、实行“首问负责制”。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四、实行信访接待日。校长接待日为每周星期三下午,德育处为每周星期二上午,教导处为每周星期四下午。做到“有记录、有交办、有落实、有回音”。五、实行信息报送。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和中层干部要经常深入学生、家长和教职工中排查问题,并及时上报排查出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及时处理。六、实行信访件办理情况限期上报。对上级批转的信访件,在接到批示的6上工作日内办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