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北镇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一、主任办公会制度校车办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部署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各乡镇(农场、街道)中小学校及相关部门所反映的问题,为联席会议的召开做好准备。由校车办主任主持召开,校车办副主任、成员参加。遇有重大事项需要专题研究或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有明确指示的,可以临时召开主任办公会。会后印发会议纪要或记录。二、信息收集、受理举报制度校车办安排专人收集汇总各乡镇(农场、街道)中小学校、各部门贯彻落实《办法》情况、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信息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其他省、市、县校车管理工作经验。校车办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安排专人负责记录、整理群众实名举报来电、来信。对举报内容报主任核查处理;其中重大问题,根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自职责,处理同时报送相关部门。办公室定期就监督举报情况进行总结和汇总分析。客运公司、校车公司汇报制度。客运公司、校车公司对车辆运行情况定期向校车办汇报,如出现特殊情况及时汇报马上解决。三、通报制度校车办不定期通报各乡镇(农场、街道)中小学校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办法》情况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联席会议及其校车办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由校车办主任签发,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四、加强学习加强宣传教育制度校车办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加强校车安全方面的相关法规及思想政治方面的学习。不定期编发工作简报,介绍国家、省、市在校车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各部门开展的工作,各地在校车安全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第1页共7页法。简报由校车办主任签发。宣传教育对象可以是学生家长、公司、车队驾驶员、市民等。宣传教育形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报纸(北镇发布)、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信息;学生教育可以是试卷的形式和有奖竞赛的形式开展。五、制定落实各项检查制度为保障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北镇市制定四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强化措施。(一)是加强巡逻管控。依托固定检查点、临时执勤点,加大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同时,加强校车行驶线路的巡逻,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二)是排查整治隐患。对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进行检查,健全完善基础台账,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接送学生要求的,责令相关部门迅速整改到位。(三)是广泛宣传教育。深入辖区中小学校,采取宣传展板、播放警示资料片、面对面进行教育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四)是强化责任追究。与学校签订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明确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要求和责任,并组织督促学校与接送学生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每学期初,学校对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把学生上下学乘车的需求信息及学生乘车情况的详细信息及时上报校车办及教育行政部门并存档。学校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摸底调查登记,掌握每天学生上下学乘车的基本情况,配备能够满足接送学生车辆管理需要的专职或兼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学校建立上下学值班制度,有专人安排接送学生车辆的停放,有专人组织学生有序乘车,文明乘车。学校对教师、学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辆、不合格车辆。如果发现承运单位提供的车辆超第2页共7页员或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学校有权让学生拒乘,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校车办。与学生家长签订不乘坐超员车辆、“三无”车辆及文明乘车的协议书;教育、交通、公安交警、安监等各职能部门落实《北镇市接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校车办;校车办联合教育、交通、公安交警、安监等各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检查,一个月联检1-2次。各职能部门检查时发现学生乘车情况与学校上报登记情况不符,对失职人员轻者进行全市通报,重者追究责任。有关单位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督促各单位迅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