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神华集团领导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反思、查找隐患、坚决整治、严格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现就后70天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如下决定:一、成立集团公司后70天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俭副组长:陆维平严永胜成员:姚具元仝金正甄久春陈毅张正军刘晋冀吴学林关清安樊永宁崔洪明吴国光陈恕章永久贺弘志赵长青马明华张学智廖国礼李玉民陈志清杨郑赵林冯茂龙邵林珠荆宁川王乐生李良郭敏杰马金明魏学文领导小组职责:1.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整体部署;2.决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项;3.每旬召开一次检查组组长会议,听取各组工作进展情况;4.考核各检查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王乐生副主任:王长信成员:集团公司调度中心全体人员办公室职责:1.协调检查组活动;2.掌握各检查组检查情况,定期汇总向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汇报;3.完成集团公司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第1页共3页领导小组下设20个安全检查组(见附件)二、重点开展十一项安全专项活动(一)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二)开展“一通三防”大检查活动;(三)开展掘进巷道“三条线”管理专项检查活动;(四)开展掘进巷道“三同时”专项检查活动;(五)开展机电运输专项大检查活动;(六)开展火工品专项大检查活动;(七)开展地面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八)开展基本建设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九)开展班组建设及员工培训专项检查活动;(十)开展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安全管理能力专项检查活动;(十一)开展“决战70天,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三、安全考核补充规定四季度,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除继续执行安全授旗奖励活动外,还需执行以下规定:(一)集团公司所有管理人员除参加神华集团及其他重要会议外,一律取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外出时,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请假制度。擅自外出者,一经查实,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蹲点检查组负责监督考核。(二)集团公司“三违”处罚管理办法规定的“三违”类别均提高一个等级处罚,其中,凡造成他人重伤及重大以上机电事故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三)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凡发生一人死亡事故的单位,分管领导免职,党政一把手降级处理。(四)严格实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特别要加强中夜班和双休日值班、带班。各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2次,其中,中夜班每人每月不少于4次,并且保证时间(中班:20:00—24:00;夜班:3:00—8:00)。双休日期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至少有1人值班。各单位领导下井情况第2页共3页由集团公司调度中心负责统计,每月在安全生产视频会上进行通报,对下井次数不够或工作不到位者,集团公司将从重处罚.(五)检查组负责检查的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检查小组成员给予经济处罚。附件: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20个检查组成员名单2.检查组职责3.专项检查组职责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