绅权与乡土社会关联内容提要关于鲁迅小说意义的阐发不能脱离对其所展现的社会空间的准确认知。借鉴社会史研究视野来认识小说《离婚》中的人物关系,爱姑与七大人其实处于乡土社会的绅一民关系格局中。围绕爱姑的婚姻纠纷调解事件,小说生动地展现了中国传统社会形态,尤其是绅权的基础、特征与运作的过程。对于鲁迅小说中“士绅”这一人物类型及其嬗变尚有待系统研究。关键词《离婚》“士绅”“绅权”乡土社会《离婚》写于1925年,是鲁迅小说集《彷徨》的最后一篇。关于鲁迅的每一篇小说的研究都已相当充分,不过贴近《离婚》这一短篇小说来分析,依然有含混模糊的地方。在既有研究中,小说中的主要人物慰老爷、七大人一般被视为是“封建地主阶级的典型形象”,“体现出封建地主阶级的反动本质”;爱姑则是一个富有反抗精神同时又有局限性的劳动妇女形象,“她对压迫她的封建统治和封建礼教并没有本质的认识,而却又幻想用个人的力量去反抗压迫”。关于小说讲述的故事,林非先生的阐释具有代表性,他指出爱姑找慰老爷、七大人裁决婚姻矛盾反映了“当时人民群众的不觉悟”,对于七大人的信任是“多么严重的误解”;而作为封建阶级的代表,七大人“一方面十分腐朽,另一方面又很有权威,这种权威造成了人民群众的一种莫明其妙的畏惧心理。”那么,被压迫者何以“不觉悟”而对统治者抱有信任呢。被压迫者对统治者的“误解”与后者权威的建立之间有何关系。人民群众“莫明其妙”的畏惧心理究竟是怎么回事。拓展学科视野,借鉴社会史研究成果,或能对小说人物关系有更加明晰的认识:爱姑与七大人其实处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绅一民关系格局中。围绕爱姑的婚姻纠纷调解事件,小说生动地展现了中国传统社会中很重要的权力形态——绅权的基础、特征与运作的过程。在《离婚》这一短篇小说中,亦包含着丰富的社会史信息。另一方面,对小说意义的阐发应当与对小说所呈现的社会空间的准确认识相结合。第1页共9页一小说开篇,通过船上一群人之间的谈话,得知庄木三和爱姑父女两人要到慰老爷家请求七大人裁决爱姑的婚姻纠纷。而且,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去,这件事情已经拖延了两年多了,一直在找慰老爷进行调解,但是至今没有平息。这里的问题是:爱姑的婚姻纠纷为什么要找慰老爷、七大人来“说和”。慰老爷、七大人的身份是什么。从小说中可以看出七大人虽然很有权威,但是他不是“官”。虽然和知县大老爷换过贴,有点平起平坐的意思,但这也显示他不属于知县所属的官僚系统,他并不掌握正式的权力。那么他们何以能够裁决爱姑的婚姻纠纷呢。研究者认为这是“由于当时的社会风气,社会心理。人民群众中发生了矛盾纠纷,如果不告到官里去,就要请地方上有势力、有地位的人物出面调解。这同样反映当时人民群众的不觉悟,不论庄家还是施家,都是这样认识的”。然而,爱姑等人找七大人说和,这不仅仅是一种社会风气、社会心理,也不单单取决于人民群众的“觉悟”状况,而是与乡土社会权力结构相关,慰老爷、七大人之所以成为“地方上有势力、有地位的人物”,乃是因为他们掌握着绅权,以此处理乡村事务,实行着对基层社会的控制。费孝通先生认为,传统社会存在着双轨政治,即其权力系统是由自上而下的皇权和自下而上的绅权所构成,县以上通过官僚实现政治整合,县以下则通过乡绅实现社会整合。社会史考察指出,传统村庄的权力架构的特点是双层权力架构,有着“官方”与“非官方”、“体制内”与“体制外”之分,二者在村庄正常社会政治秩序运作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乡村社会秩序正常的运转则由体制外的权力组织——村庄内生的领袖承担并维持。基于这样一种社会秩序,乡里社会倡导“无讼”,一般纠纷都力求在乡村社会内部求得解决。正是在这样的社会格局中,爱姑父女才向慰老爷、七大人寻求调解。那么,慰老爷、七大人何以赢得赫赫权威,从而能掌握调解乡里社会纠纷的权力呢。小说展现了七大人等人的权势最主要的两个基础,首先是因为他们知书识理;其次,他们凭借其功名地位参与地方事务,并赢得村民们的信任。这体现了“士第2页共9页绅”的典型特征。知书识理,尤其是要取得功名,这是士绅在乡里社会建立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