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我们撑起安全“天”摘要。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但从目前的食品安全事件频频曝光的现状来看,我们这个“天”已经千疮百孔。从苏丹红到三聚氰胺,从瘦肉精再到绿色猪肉,还有地沟油事件等等,我们无不感到食品安全问题的亟待解决。那么谁为我们撑起一片安全天呢。怎样才能让人民从此食无忧,品无虑呢。要想得出答案,首先,我们要弄清楚是谁破坏了我们的安全天。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律责任据悉,2003年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政协委员有过一次著名的问责食品安全。当时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02年消费者投诉的10大焦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高居投诉的首位。然后,从苏丹红到三聚氰胺,从瘦肉精再到绿色猪肉,还有地沟油事件等等,随着这些问题食品的曝光,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平常百姓所关注的热点、焦点。究竟中国食品安全堪忧的原因是什么呢。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法律监管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大。在目前没有一部完整的食品安全法的情况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得到授权对食品安全进行综合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但这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原因何在。从频频被曝光的负面消息可见:解决当前各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规定偏软、力度偏弱、职能分散、市场管理混乱”的问题上缺乏法律支持。针对现状,念过政治的人都可以为“提出保证食品安全的具体途径”这条开放题作出如下回答—例如:完善法制,加快食品安全立法;统一食品安全标准,提高检测技术;保障食品安全,建立控制标准;建立信用档案,加强企业监测;解决安全根源,避免食品环境污染;加大打假力度,消除伪劣食品;改进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完善食品市场监督体制等等.理论上的建议的确不少,关键是有没有得到相应的配合实施。法律再怎么完善,也只是纸上谈兵。能得以实现的法律,能普及老百姓的法律才是最有用的正当手段。二、监管责任不明确,监管力量不足。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第1页共4页药监等众多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的工作人员逐渐剧增。官员们各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却使得很大一部分监督力量在相互依赖、推诿中减弱,部门之间不配合,监管责任落不到实处。不得不承认,食品监管中目前“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式的体制,给了几家部门可以揽利诿责的制度空间。过细过琐的分段监管,必然会产生模糊地带,责任模糊,往往就会变成“三不管”。质监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的质量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市场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制定营养和卫生标准,食品药监部门负责食品的组织协调""有收费的项目,大家争着去做,安全问题出事了,谁都可以推卸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力量薄弱,仅能应付食品安全事故,赋予的权力只是一般的执法罚款权,根本无力肩负食品安全的重大监管责任。三、监管手段不规范,监管执法不严。常说法律不外乎人情,那么,借问一句,全国百姓的人情够不够分量。安全都已经受到威胁,到底在法律面前应该对包庇奸商的官员讲人情谈判还是一声不吭姑息养奸。对于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特大隐患难道不应该铁下心斩草除吗。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口号喊得的确足够响亮,但为什么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媒体曝光后才会有人处理,给民众的答复也是一拖再拖。难道没有一点食品安全预警的意识吗。食物中毒轻者未致死,重者残疾甚至死亡。对于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除对当事人严肃查处,对其上级主管部门实行倒查追究过了吗。上下互相包庇,互相牟取暴利,将他人生死置于九霄云外,这种行为难道还不足够判刑监禁么。区区一个罢免职位举动就可以平复民心或者换回死者的生命了吗。死者不是自己的家属就可以花一笔赔偿金就草草了事吗。四、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在食品安全管理中,普遍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即处罚力度过轻,风险与收益不成比例,在高额利润的引诱下,一些食品生产企业不法商贩和部分从业者唯利是图,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制造食品的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料第2页共4页及应用新原料新工艺,添加有毒物质,为谋取暴利置人民的生命健康于不顾如假冒伪劣烟酒毒香油潲水油黑加工点等令消费者不寒而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