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假制度执行情况汇报公司“带薪年休假”制度及实施办法一、目的为了使本公司员工对“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充分的理解,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保证这项福利制度能得到贯彻和落实,现对该制度进行说明,并制定实施办法。二、年休假天数的规定年休假的天数以自然年为计算跨度,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1、工作满一年,从第二年开始,享有每年5天的带薪年假。2、工作满五年,从第六年开始,享有每年8天的带薪年假。3、工作满十年,从第十一年开始,享有每年10天的带薪年假。4、年休假天数以十天为限,不准于月初、月末,大型节假日休假。四、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1、上年度各类请假累计达到30天的。2、上年度有旷工记录的、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处分的。3、上年度离职后又入职的。(以入职日起重新计算工龄)4、大型节假日期间有休假的。五、其他规定1、符合申请条件的,需提前15天填写《年休假申请单》,报各级负责人、行政人事部、总经理批准。2、年休假当年有效不得累积,不得再增请其它假期且与相邻的休息日合并;无特殊情况,不得将假期拆开来休。3、当员工提出辞职时,年休假不可用来冲抵通知期。4、总部人员凡享受完春节带薪长假的,不得再次申请年休假。第1页共2页5、考虑到省外员工利用年假返乡,公司酌情给予1-2天带薪路程假,但事后须凭相关票据消假。6、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有权利对申请年休假人员的批次及日期进行调整。六、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将适时作调整并另行通知。万顺通讯行政人事部2013年12月1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