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之三工作无缺位制度工作无缺位制度1、严格执行法定工作日和法定工作时间;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应为要为;3、股室实行ab岗制,a岗不在时,b岗承担a岗的工作职责;4、局机关组织集中活动时,办公室负责全机关的值班工作;5、按上级要求实行值班制度,坚持做到人员在岗、尽职尽责。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之四失职追究制度版权所有失职追究制度一、适用范围局全体工作人员。二、追究内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追究:1、不能充分履行职责,应作为不作为的;2、绩效考核不达标的;3、被投诉、举报或曝光的;4、因工作失误或过错造成不良影响的;5、不思进取、工作平庸且没有明显改观的;6、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办事拖拉的;7、自抬门槛、自行其事、不坚持依法行政的;8、违反效能规范、管理制度和廉政纪律的;9、有脸难看、语难听、事难办问题的;10、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问题的;三、责任区分:1、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2、二人以上原因共同导致的,以责任主次分别承担责任;3、因集体(含股室站)导致的,分别由主要领导、主管领第1页共15页导和工作人员承担责任;4、领导人对当事人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应当纠正而未纠正的,由领导人承担责任;5、因领导人错误决定产生的,由领导人承担责任。四、责任追究1、程度轻微、危害不大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公开曝光的处理;2、问题严重、造成极坏影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3、其行为及后果在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版权所有4、对服务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据《赔偿法》给予赔偿;5、当事人主动承认并纠正错误行为的,可酌情从轻追究;6、因同一问题被两次以上追究的,实行从重追究;7、被追究的当事人,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五、追究程序1、一般过错或过失的追究,由当事人所在科室站决定;情节较为严重的追究,由局党组研究决定。2、领导班子和主管领导发现股站室或工作人员有过错或过失行为,可指令科室站进行追究,也可予以直接追究。3、应给予党政纪处分的追究,由纪检组提出意见,局党组研究后,按程序执行。4、当事人被追究时,有知情权、申辩权、陈述权和申诉权。第二篇: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之九末位淘汰制度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之九末位淘汰制度末位淘汰制度绩效考核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为末位。对末位者的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1、停发年度岗位津贴;2、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版权所有3、按照《XX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第2页共15页行)》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4、取消评先评模、提拔任用资格;5、酌情调离原股室或原岗位;6、有行政职务(含非领导职务)的,免去其行政职务;有技术职称的,解除其所用职称;7、连续两年为末位的,依照程序给予开除或辞退。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之十工作日志、月报制度工作日志、月报制度版权所有1、局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日志、月报制度。2、各股、室、站在每月的20日前,将本股、室、站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要点,以书面形式交局办公室统一汇总。3、股室工作日志、月报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突出重点,杜绝形式主义。4、各股室站负责人为实行月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股室站的工作月报。5、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全部书写工作日志,按规定逐级上报。6、股室和工作人员工作日志、月报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对各股室的年度考核内容之一。第三篇: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汇编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一、各股(室)、二级机构要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制定部门和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每个岗位的工作范围、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以及对不履行职责所产生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二、制订岗位责任制要科学、合理、严密,体现效率原则和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要在保证工作质量和充分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工作程序,方便群众办事。第3页共15页三、加强对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岗位职责中能量化的要尽量量化,并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标准;不能量化的要提出明确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