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勘测合同1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委托勘测委托勘测委托勘测委托勘测合合合合同同同同书书书书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地点:项目地点:项目地点:委托人:委托人:委托人:委托人:受托人:受托人:受托人:受托人:受托人资质:受托人资质:受托人资质:受托人资质: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年年年年月月月月日日日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委托勘测合同2委托人(以下称为甲方):受托人(以下称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吉林省测绘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及相关行业规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勘测范围1.1.测区地点:1.2测区面积:1.3测区地理位置:1.4其他:第二条勘测内容2.1地形测量:2.2地籍测量:2.3权属界址线测量:2.4水文地质勘察:2.5工程地质勘察:2.6天然建筑材料勘察:2.7其他:第三条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条勘测成果要求4.1测绘成果要求4.1.1分幅地形图份,项目区地形图(拼接图)份,调查表份。4.1.2测绘报告份,包括控制成果资料、控制网图、测绘规范要求的各种控制点点之记、埋石点展点图、埋石点成果表、图幅结合表、技术说明书、技术总结报告、检查记录和质量评定。4.1.3其他:4.2勘察成果要求4.2.1地质勘察报告份,包括正文、附图和附件。4.2.2其他:4.3上述成果电子文件数据光盘份,其中包含转化为DWG格式图纸电子文件份。4.4如上述测绘成果甲方验收合格后要求变更或增加份数,甲方应按照成本价格向乙方支付所需费用。委托勘测合同3第五条勘测工程费5.1取费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版)及。5.2取费标准:按不超过工程施工费的1.5%计算(项目地貌类型为丘陵/山区的可乘以1.1的调整系数)。5.3勘测工程费总价款:¥(大写:人民币)5.4支付时间:5.5支付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六条甲方的义务6.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包括)。6.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6.3保证乙方的勘测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6.4及时组织验收。第七条乙方的义务7.1乙方确保具有勘测资质资格并已通过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备案,可在吉林省境内承担与备案一致的土地整治项目勘测工作。具体包括:乙方具有相应勘测资质(《勘测资质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从事勘测的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条件,有与勘测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勘测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7.2乙方保证在工作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遵循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精神。7.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派人进行现场踏勘。7.4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之日起,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以及本合同的约定于日内编制完成技术设计书,并交甲方审定,收到甲方的审定意见后于日内对技术设计书进行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后的技术设计书报甲方审定。7.5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日内组织勘测队伍进场作业。7.6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度,接受甲方监督检查。7.7确保根据技术设计书和本合同约定按标准如期完成勘测项目,不得将项目分包、转包或擅自停止工作。7.8配合项目验收,对勘测成果的真实性负责。7.9按照甲方要求对不符合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勘测成果进行修改或重测。7.10勘测所需的器材、设备、人员及其他所有支出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勘测过程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给第三方或自身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7.11按照土地整治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项目工程技术档案,确保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进行移交。第八条勘测项目完成日期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