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项目保廉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直属单位基建工程项目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预防发生腐败问题,实现局党委提出的基建工程“优质、安全、廉洁”的目标,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立项后,及时成立以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基建工程项目保廉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如基建工程项目涉及二个及以上单位的,相关单位的党委或纪委负责人均要参加基建工程项目保廉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以下职责:一、保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不在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中任职,但要列席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会议和所在单位研究基建工程事项的党政联席会议。二、认真落实对本单位参与基建工程项目人员的廉政教育,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承办并保存各参与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廉政责任书》,强化廉政责任。三、建立完善基建工程项目保廉工作制度,结合实际总结创新保廉工作措施和方法。四、履行对基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责任,参与市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主要监督本单位人员的行为;参与本单位自主招标采购活动,全程实施监督;关注工程联系单和资金拨付,必要时可进行审核抽查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安全、干部安全和资金安全。五、定期召开保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析保廉工作形势,查找保廉工作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提出阶段性工作任务及目标。六、对基建工程中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如是重大情况,可申请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给予支持。七、开展基建工程项目保廉工作调研,探索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八、接受市卫生局基建工程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的工作指第1页共7页导,定期汇报保廉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九、负责整理基建工程项目保廉工作台帐资料,督促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会议纪要》、《基建工程大事记》等台帐资料,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十、完成上级布置的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其他任务,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直属单位基建工程项目保廉工作细则一、开展廉政教育(一)抓好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建设单位领导干部是廉政教育的重点对象,要通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党和政府有关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廉政建设的文件、讲话、制度、规定等,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正确行使决策权、决定权。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组长每年要向局党委、驻局纪检组汇报履责情况,基建工程项目分管领导要向单位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履责情况。(二)抓好工程管理干部的廉政教育。要坚持以集中学习讨论、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组织工程管理干部参加廉政警示教育,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局党委“十个不准”等规定,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兢兢业业抓好工程管理,拒腐蚀,永不沾。(三)抓好基建工程协作方的廉政教育。要组织基建工程项目代建、设计、监理、施工与建设单位共同签订《工程项目廉政责任书》,并召开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廉政工作会议,明确各自的廉政责任,明确按照违法违纪金额的2-3倍进行处罚,明确互相监督、互相提醒等工作要求。二、完善保廉制度建设单位要建立完善以下保廉工作主要制度,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创新保廉工作措施和方法:(一)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凡是基建工程项目有关的重大问题都必须提交该项目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策;凡是涉及建设单位内部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大问题都必须提交党政联席会议或行政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上述讨论决策情况必须以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形式,存档备查。第2页共7页(二)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工程联系单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甬卫发〔2006〕150号)规定:建设单位工程变更一次在1万元以下的由单位分管基建的领导批准;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需经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批准;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需经领导班子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