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工程学院党员发展对象产生办法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对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学习成绩优良,愿意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经责任区党员和团组织推荐,支委会讨论同意,可以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一、党员发展对象的条件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z思想、z理论和quot;三个代表quot;重要思想,自觉接受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充分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入党动机端正,能为党和人民利益牺牲个人利益,对党忠诚老实,确立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信念;2、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3、参加过党校培训并获得结业证;4、定期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思想(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汇报符合实际;5、在团组织的quot;推优quot;中获得推荐。二、发展对象的确定1、责任区党员组织团支部在入党积极分子中quot;推优quot;(见《推优办法》),得到团支部推荐的团员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报团总支审查,院团委审定批准;2、获得院团委批准推荐的优秀团员向责任区党员上交《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及《个人自传》,责任区党员汇总《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上缴支部组织委员;3、党支部派两名正式党员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不少于8人),填写《征求群众意见汇总表》;4、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党员发展对象。三、公示党支部将支委会决仪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审查,由党办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群众无意见的下发《入第1页共2页党志愿书》。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