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中的反歧视问题研究——以云南省高中教师公开招聘为例摘要: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的先导性工程,也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教师招聘制度秉承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原则是优化教师队伍的基本前提,对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人才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以云南省公办高中教师公开招聘为研究对象,对云南省教师招聘现状进行调查,针对云南省公办高中教师公开招聘中的歧视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反歧视的建议,希望为云南省事业单位的招聘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提供借鉴。关键词:教师招聘;就业歧视;事业单位一、云南省高中教师招聘的政策及运作状况(一)我国高中教师招聘政策兴国必兴教,兴教必重师。建国以来,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我国高中教师招聘制度跟随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也有了一个全新的转变,从“国家分配”的任命制向学校与求职者双向选择、求职者竞争上岗的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转变。当下,我国施行的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的发展变迁:第一阶段1978年至1993年教师分配时期。中共中央在1985年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要求调整教育结构,相应地改革劳动人事制度[1],拉开了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序幕,此次改革之重点是教师分配制。这个时期我国中小学教师供不应求,教育人才市场尚未建立与健全,教师编制的审批权由专门的政府部门控制,每年都有大量师范院校的毕业生被政府选派并分配到各省市教育部门从事教育工作。第二阶段1993年至2009年教师聘任时期。1993年教师聘任制在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这一文件中被首次提出,纲要指出各高中要对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而此次改革的重点则是全国高中教师在确定编制情况的基础上实行聘任制。1994年颁布的《教师法》明确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2]”。从此,部分高中陆续开启了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之路,并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第三阶段2009年至今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时期。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教师的供给与需求出现了转折性变化,以往的教师岗位多于求职者的窘状被现今求职者数量大大超出教师岗位数量的就业难所替代。我国教育人事制度和教师的录用办法也适时进行了深化和改革。教育部2009年3月25日发布《各地中学和小学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办法指出从2009年起全国各高中引进教师需在当地教育局和人事局的组织下开展公开招聘考试,不得再自行招聘教师。这一制度优越于以往的教师分配、派任制度,但公开招聘考试自身也有不足的地方,因此深入研究这一制度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二)云南省高中教师招聘制度及运行状况调查为了了解云南省高中教师公开招聘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改进与完善的对策,本文主要采用访谈、问卷与定量分析的方法进行调查,调查时间为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其中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自行编制,调查问卷实际发放100份,回收有效问卷98份,调查对象为应往届大学毕业生(问卷参见附录一);访谈对象包括:建水县人事局吴老师、参与澄江县第一中学教师招聘的李老师(访谈提纲参见附录二)。同时还收集分析了近三年云南省11所高中的招聘简章(分析数据参见附录三),以期对云南省高中教师招聘制度有一个更为全面的了解。紧跟国家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云南省各高中积极开展了人事制度改革。2000年1月,《云南省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意见》中指出云南省将积极推动各地区各高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行教师聘任制。教育部自2009年3月25日发布《各地中学和小学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以来,云南省严格执行此办法并全面推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2016年,云南省教育厅颁发的《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指出严格教师职业准入,结合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3]据此,云南省各地高中开展的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并积极推行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教师招聘考试是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为招聘新教师而进行的选拔性考试,其考试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