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言潜规则——批评要一针见血、实事求是20XX-8-807:44|系统分类:人文社科|关键词:潜规则大学批评论文科研经费现在,在媒体上批评不良现象的文章很多,这是一件好事。有不良现象就应该批评,但是,很多批评都是泛泛而谈,空空而说,特别好用“潜规则”一词。举一个例子:“科学网新闻”转发作者为季苏平的文章(中国广播网20XX-8-4)称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无论稿件质量如何,只要交钱就能发表学术论文。论文靠钱“堆”,如此斯文扫地的事,在大学里竟是人尽皆知的“潜规则”。学术期刊的知名度,发表的版面大小,甚至发表时间的急缓都决定了一篇文章的“价值”,唯独学术水准是完全不必考虑的因素。有中介为发表论文讨价还价,这是事实。但是,这怎么就能够得到“无论稿件质量如何,只要交钱就能发表学术论文。论文靠钱‘堆’,如此斯文扫地的事,在大学里竟是人尽皆知的‘潜规则’”的结论呢。如今大学里论文造假的情况有没有。有。“只要交钱就能够发论文”的事情有没有。对于某些假的学术刊物,有;对于个别学科的低水平刊物,可能有。但是,对于整个大学学界而言,特别对于重点大学而言,特别关于重点大学的理科而言,特别对于我曾经工作过的化学学科而言,这是不是事实。我看不是。至于说“论文靠钱‘堆’”,“只要交钱就能发表学术论文”,“在大学里竟是人尽皆知的‘潜规则’”。本人在大学里待了三十多年,还真不知道这样的“潜规则”。我和我的同事们,以及我们的学生们,都是老老实实地做实验研究或理论研究,辛辛苦苦的写出一篇又一篇论文,发表在国内外的知名学术刊物上。至于国内的学术刊物,本人曾经长期为国内的多家化学刊物审阅理论化学方面的稿件,像《化学学报》、《高等学校化学学报》、《结构化学》、《物理化学学报》、《化学物理学第1页共10页报》等等,据我所知,稿件的审查都比较规范。这些化学学科的刊物都继承从上世纪30年代开始的、从国外引进的一套由同行评议的审稿制度,至少两位同行专家评议。编辑部也都相当尊重同行专家的审稿意见。据我所知的化学学科其他专业的学报以及物理、数学类的学报也差不多,1审稿都是比较严格的。当然,近十多年以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许多学者(包括我自己)很少在国内的刊物上发表文章,有时候只是把水平较低的稿件给国内刊物。这是事实。但是,即使如此,这些刊物的审稿仍然基本上是严格的,决不是不经审稿只需花钱就能够发表的。这两年我退休了,不再参与任何审稿,但是,我并不相信这些刊物会退化得如此迅速。而且,对于很多单位,包括我原来供职的大学的那个学院,都规定凡非sci、ei收录的文章不计算入工作量。因此,这种单位没有教师或学生会把稿件交钱发在那些伪劣刊物的,不可能存在上述文章中所说的“潜规则”。当然,我说的是较为传统的理科的情况,至于文章中所说的新闻之类的专业是什么状态,并不清楚。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用钱就能够发文章肯定不是大学里的潜规则。又如我们的媒体上常常热炒“我国科研经费仅40%用于项目,肆意挥霍成潜规则”。在一些人的眼里,参加学术会议,让研究生参加会议,给研究生生活补助,似乎都不算用于研究项目。其实,像让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这些事情,对于理科研究生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我敢断定,对于绝大多数教师、绝大多数项目组而言,肆意挥霍肯定不是潜规则。对于绝大多数教师,肯定不是像有的媒体所说,科研费用就像自己的活期存款那样。又如什么高校职称评定贿赂评委成为潜规则,研究生给导师送礼的潜规则等等,这些确实是少部分地方、少数单位存在的违规或违法的现象,而并不是什么所有大学里非如此不可的潜规则。我们的社会包括大学、科研机构之中,确实存在许多问题,存在许多严重的问题,需要我们去批评,去揭露,去改正。但是,我们应该怎样去批评、去揭露呢。第2页共10页我想,我们应当一针见血地揭露,不留情面,直接揭露,什么单位、什么人,做了什么违规或违法的事情,让那些东西见一见阳光,也使得有关部门可以处理这些违规或违法的行为。而且要实事求是地分析这事情为什么违规、违法,怎样才能避免继续出现这样的事情。这样,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