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外国语中学学生课间文明休息礼仪1、为保证学生受教育期间的身心健康,学生享有课间休息的权力,学生休息时,应选择室外场地或空气流通的室内场所。2、学生课间休息时应保持仪表、服装规范整洁,遇到老师时应主动问好,进入办公室喊”报告”。3、学生课间休息时,行走应统一靠右行走。上下楼梯时不得跳跃、推搡别人,不坐栏杆;上下楼人群集中时,下楼学生主动避让上楼学生。4、学生课间休息时,应听从护导老师及值勤学生的护导和督促。5、学生课间休息应保持校园安静,不得在教学大楼内大声喧哗、奔跑,不得将球类及其它体育用品带入教学大楼或在教学大楼内玩耍。6、学生课间休息不得从事可能对自己、他人造成伤害或对室内财物造成损坏的游戏,不得在教室和楼道打乒乓球、羽毛球、篮球及进行其他体育活动,不得乱仍石块、粉笔头等有碍教学的活动。7、学生课间休息应爱护校园设施,不损坏公物,爱惜花草树木,不到危险地带玩耍,不得出现透越围墙购买食品、甚至翻越围墙等危险行为。8、学生课间休息不得出现串班、甚至进入他班教室的行为,不得在走廊上或向栏杆外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爱护环境卫生。9、学生课间休息时,如有不文明休息现象应虚心接受老师、同学的教育、指正,并立即纠正。10、学生课间休息未经班主任及政教处同意,不得擅自离校。11、课间上厕所应讲文明,守秩序,爱护公物,节约用水,不打闹戏耍,保持厕所清洁。12、不得出现抽烟、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与该年级、该班评比挂钩,并施以至少严重警告及以上的适度处分。13、上课铃声响起后,迅速回到本班教室作好课前预备。班级文明休息情况由学生会和政教处负责分级考评,若出现不听从管理及劝导两次,则与该班行为规范评比挂钩,情节严重者,上报政教处,与该年级行为规范评比挂钩并在行为规范评比栏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