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妇女权益案件调研报告为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法》)于1992年4月3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并于20XX年8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改、完善,为妇女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不断进步,妇女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分享要求明显提高,利益诉求出现了新的变化。为全面了解XX市XX县区妇女权益保障现状,深入探究妇女群众维权需求,近期,本院对20XX年XX市XX县区的妇女权益保障现状和维权需求进行了调研。一、20XX年本院妇女权益类案件的审理情况20XX年全年,我院共受理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共计267件,结案249件。其中,调解124件,撤诉50件,调撤率为69.87%。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自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的组织宣传之下,妇女维权工作不断深入,妇女自身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地觉醒,越来越多的妇女正在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我院所审理的涉及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案件中,主要集中在劳动争议纠纷、劳务(雇佣)合同纠纷、离婚纠纷、婚约财产纠纷以及分家析产纠纷等上。其中受理婚姻家庭纠纷195件,结案189件,调解撤诉率69.26﹪;受理劳务与劳动纠纷案件19件,结案18件,调解撤诉9件;其他涉及妇女权益案件53件,结案41件。(1)本院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过程中,按照《婚姻法》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家庭中的财产权利、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股权的分配以及宅基地的使用等方面倾向性的保护妇女的权益,保障了妇女在离婚、解除非法同居后的基本生活,依法保障妇女在离婚或者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能够有房住、有地种,尽量避免出现妇女无家可归或者居无定所的现象。在子女的抚育方面充分考虑妇女的状况,判决时若婚生子女归女方抚养,在男方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尽量的要求其多补贴抚育费,若婚生子女归男方抚养,则第1页共6页充分保护妇女的探视权。在出现家庭暴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施暴者进行阻止以及批评教育并取得了显著的功效,从而有效的保障了本辖区内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2)在审理涉及妇女劳动、劳务纠纷的案件中,本院本着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大幅度减少诉讼费,在劳动争议的诉讼程序方面尽可能的进入快速裁决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及时审理终结案件,以期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实的为劳动者追索到劳动报酬、保障到妇女的就业权益或者获得相应的赔偿。同时各位承办法官也在案件审理中尽可能的推动双方自愿和解达成调解协议,为妇女劳动者在案件审结后的求职铺垫后路。(3)本院在审理涉女案件的同时也开展司法救助。对老弱病残、下岗职工、低保户、农民工等交不起诉讼费的妇女,依法决定予以减免缓交诉讼费;开展巡回审判,对婚姻家庭和抚养、扶养、赡养“三养”案件及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其他案件实行巡回办案,就地开展审理;开展妇女维权法制宣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大力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妇女基本权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妇女权益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尽管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妇女权益保障的形势是喜人的,但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传统中的糟粕仍然阻碍着妇女权益的保障,一些不容忽视的新问题新情况也随之浮出水面,目前妇女权益的根本落实仍面临一些障碍。(一)妇女家庭婚姻权益类问题增多,离婚呈上升趋势。由于“男尊女卑”、“夫权思想”还未根除以及市场经济对人们的负面影响,婚姻家庭中妇女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还在不断发生,甚至有发展的趋势。如在离婚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男方在外地务工,女方在家种地,照顾父母和小孩(据统计这类案件占婚姻家庭类案件的33.3%),这类案件,女方往往难以掌握男方的收入状况,一旦因夫妻感情不和提出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只能就查明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使妇女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二)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现象在一定范围的人群还有表现。在涉及离婚案件的审理中,依然第2页共6页还有当事人认为老婆是自家的“打老婆”并不犯法,由于收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