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隐私受保护第五课隐私受保护2012年11月18日,有网友爆料,温州一中学学生寝室门上被反装了猫眼,这样在寝室外通过猫眼能把里面看得一清二楚,里面却看不到外面。学校称此举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方便老师观察学生就寝后的动态,学生的自控能力不强,有的学生会在就寝时间玩手机、聊天、打游戏,不按时就寝或做些违反校规的事情。学生则认为隐私受侵犯。另外女生们觉得现在换衣服之类也很不方便,只能排队在卫生间换或是在被窝里换。该网友还附上照片,征求大家对此事的意见。欢迎发表意见。对上述行为你怎么评价?你认为什么是隐私?构成隐私的两个要件:一为“隐”,二为“私”。“隐”及隐藏,是当事人不愿公开,不愿让他人介入,或不宜公开,他人不宜介入的事情。“私”及个人之事,与“公”相对应,是指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粹个人事情。什么是隐私?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领域:家庭收入、电话号码、家庭关系等日常生活、社会交往、日记、通信书包、住宅、个人行李等隐私指公民不愿为人所知或不愿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包括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领域等。1、隐私的内涵:(P46)小红刚上中学不久,就有同学问她家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想到她家玩,有的还好奇地打听她父母是干什么的。由于彼此不熟悉小红没有回答。有的同学便说小红不合群、不开朗。小红知道后很难过,她认为自己没有错,但又说不出道理。如果你是小红,你会怎么做?你能帮小红讲清道理吗?甲深夜偷车被小李发现,小李马上报警。乙的父母离婚了,小李得知后广为传播。乙的父母离婚了,小李得知后广为传播。问:甲的行为和乙的事情哪个属于隐私?问:甲的行为和乙的事情哪个属于隐私?甲的行为已侵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不属于隐私。甲的行为已侵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不属于隐私。乙的父母离婚乙的父母离婚纯属私事纯属私事,,属于隐私属于隐私(1)在银行柜台前设置一米线。(2)我们的习惯用语:你多大了?你多重?谈恋爱了吗?每月收入是多少?(3)网站将其注册会员的照片、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整理成册卖给某信息公司。(4)因为有人曾将厂里的产品藏在厕所里,所以工厂在厕所安装监视器。(5)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的住宅电话进行监听。(6)进他人房间先敲门。上述行为哪些是尊重他人隐私的行为?哪些是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行为?(1)(6)(2)(3)(4)有人说“好事不背人,背人没好事。”你压在心底的都是见不得人的丑事吗?“隐私就是丑事”的说法正确吗?为什么?这种说法是错误的,隐私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秘密,包括的内容相当广泛,涉及个人的很多方面,如电话号码、身高、收入等,隐私不等同于丑事。人们可能有丑事不愿意别人知晓,见不得人,因为这些丑事违背法律、违背道德,损害了公共利益,它不属于隐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加强保护隐私的意识。但也不能因此矫枉过正,因噎废食,为保护隐私而排斥正常的社会交往。私人信息可以告知可信赖的人。在现代社会,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我们还有隐私吗?我们还有隐私吗?问:(1)两幅图反映了什么问题?个人隐私被非法公之于众,人无异于生活在玻璃屋里,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惶惶不可终日。(2)产生什么影响?“人肉搜索”“人肉搜索”看了这幅漫画你想到了什么?2.为什么要保护隐私?(1)保护隐私是个人独立自由的需要。每个人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一块只属于自己的空间。从而获得内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做人的尊严。P46(2)保护隐私是人们自身安宁和安全的迫切需要。在现代社会,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如果个人隐私被非法公之于众,人就会惶惶不可终日。P47(3)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是现代社会的要求。在坚持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以缓解人们对人格独立的担忧,保证人们自由舒畅地生活。P48P46某影视明星的年收入和婚恋情况未经本人同意便被刊登在某晚报上。这位明星阅读报纸后,认为报社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1)报纸应不应该在个人的私生活上做文章?(2)该报刊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