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复习题】保险学复习题1、保险凭证也称小保单;2.保险人是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3.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等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4、再保险合同不具有直接对原保险合同的标的进行赔偿或给付的性质,而是以补偿再保险分出人对原保险合同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为目的;5、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6、最普遍的转移风险方式是购买保险;7、保险的本质特征是经济保障;。8、个人保险是以个人或家庭的财产、生命、健康等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9、自愿保险是指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由保险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而实现的保险;10、投保人又称要保人;11、纯粹风险所产生的结果包括损失和无损失;12、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13、根据保险实施形式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14、保险合同的要素包括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客体和保险合同的内容;15、保险投资原则包括流动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和收益性原则;16、保险人可以选择的赔偿方式有货币赔偿、恢复原状和换置;17、书面形式的保险合同包括投保单、保险单、暂保单、保险凭证和批单;18、风险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构成;19、代位原则包括代位求偿和物上代位;20、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可将风险划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21、被保险人的成立应具备的条件是:(1)被保险人须是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2)被保险人须享有保险金请求权。22、健康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和残疾收入补偿保险;23、按照保险业务承保方式划分,可将保险市场分为原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共同保险市场和重复保险市场;24、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25、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同建议的法律行为;26、共同保险,又称共保,是由几个保险人联合直接承保同一标的或同一风险而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27、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而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获取佣金的中间人;28、保险价值,是指保险标的的商定价值,即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保险财产的价值;29、物上代位权,又称所有权代位,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即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30、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人;31、保险价值:指保险标的的商定价值,即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保险财产的价值。32、综合风险合同是指承保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多种特定风险责任的保险合同;33、保险投资,是指保险企业将积聚的各种保险资金加以运用,使资金增值的活动;34、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35、保险企业可运用的保险资金是由资本金、各项准备金和其他可积聚的资金组成;36、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是指在一个保险市场上存在大量的保险公司,并且大、中、小型公司并存,竞争激烈,少量大型保险公司占有大量市场份额的市场模式。37、什么是保险的代位求偿,其构成条件是什么保险的代位求偿,又称“权益转让”,一般简称“代位”。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赔付了保险金后,有权把自己置于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代位求偿权的构成条件有两项:(1)保险事故的发生与第三者的过错行为要有因果关系。具体说,第一,发生的事故必须是保险合同所规定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的责任事故,如果发生的事故并非保险事故,与保险人无关,不存在保险人代位行使权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