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全面争创、扎实推进”阶段督导工作要点关于区直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党工委,桃园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社区、各中小学校及其他活动单位党组织:“全面争创,扎实推进”是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二阶段,承前启后,是此次活动的基础环节和关键阶段。为更好地推进本阶段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区委《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东办发〔20XX〕10号)和《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全面争创、扎实推进”阶段工作的通知》(东创组〔20XX〕4号)要求,现提出第二阶段活动督导要点如下:一、督导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对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督导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将开展活动与推进当前中心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六项活动”,积极引导党员群众参与,营造浓厚氛围。总结和推广活动开展经验,用生动典型指导工作,引领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督导并及时解决、限期整改。二、督导重点1、规范化建设情况。看活动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和职能是否到位,活动档案特别是党员学习档案是否完备有序,专题会议记录是否详实。2、营造氛围情况。督导检查方面做到“四查四看”,即一查宣传形式,看活动单位是否充分利用标语、标牌、条幅、橱窗、电子显示屏、明白纸、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手段努力形成创先争优的强大声势,要注意检查宣传标语书写是否规范,位置是否醒目,覆盖面是否大;二查党组织和党员参与情况,第1页共4页看是否让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全部参与活动中来,重点检查流动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三查选树标杆典型情况,看是否选树了不同类型的标兵和典型,典型事迹是否突出,是否通过全面对标,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四查活动单位宣传力度,看区级《简报》、报刊和新闻媒体稿件采用情况。3、落实“五要三有两破解”情况。思想认识方面看是否把创先争优活动当作大事来抓,有很强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注意检查落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了解和掌握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4、“双育工程”开展情况。党性教育方面重点看是否召开了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在职党员是否撰写了党性分析报告,并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了评议;是否开展了党史报告会、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党性讨论分析、精品党课宣讲等“四个一”活动。5、岗位奉献情况。看活动单位是否开展比学习、比干劲、比创新、比贡献“四比”活动;是否向群众公布办实事好事承诺计划,认真落实承诺事项,并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是否真正帮助群众解决了一些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实际问题。6、服务群众情况。看活动单位是否依托有效载体开展服务群众活动;是否按照区委要求定期开展“党员义务劳动和志愿者服务”、“四助”、走访慰问等活动;注意抽查活动开展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以及群众对义务劳动和志愿者服务的实际反映。7、亮牌示范情况。看机关、事业单位中党员是否佩戴了徽章,对外服务的办公室或窗口是否设置了党员桌牌、党员示范窗口;看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是否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看社区是否悬挂党员家庭户、党员楼院,个体经营户党员是否悬挂党员经营户标牌等。重点检查工商、税务、公安、财政、人事社保、卫生、教育等窗口服务单位,看是否建立“党员示范岗”,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8、组织创新情况。看活动单位是否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推动基层组织创新发展。重点检查是否积极探索党组织和党员第2页共4页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在丰富党建新载体、健全党建新机制、培育党建新品牌上有新突破。9、“建言献策”情况。看活动单位是否广泛开展“建言献策”活动。看是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居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为**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献计献策活动,看每位党员是否至少提出一条合理建议。10、载体创新情况。看活动单位是否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并形成本单位活动特色。重点检查通过活动载体创新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