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兰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兰教师﹝2014﹞365号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中小学、各市管民办学校:为了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甘肃省2014年“国培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甘教师函〔2014〕49号)的精神,我局制定了《2014-2017年兰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兰州市教育局2014年11月24日兰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一、指导思想以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和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甘肃省2014年“国培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为指导,以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为目标,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方式,推动广大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二、目标和任务1.总体目标。2014—2017年,依据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按年度分级、分类、分层、分岗实施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全员培训,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实现专业发展的能力,完成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测评和认证等任务。至2017年底,完成不低于50学时、30学分的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2.年度任务。2014—2015年,完成能力提升工程各项准备工作,明确实施思路,建立各级管理机构,打造管理团队。完成城关区、西固区、安宁区、兰州新区及市属学校1.55万名教师培训任务。2015—2016年,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机制,建设骨干教师队伍。完成其他县区及民办学校、事业单位中小学的1.8万名教师培训任务。2016—2017年,总结提升,形成经验,全面推进能力提升工程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查漏补缺,实现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全员培训。(各县区、学校各年度培训任务分配表见附件1)三、培训对象和内容1.培训对象:全市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均要参加“能力提升工程”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2.培训内容及标准: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由省教育厅确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和考核。3.培训效果评估:“能力提升工程”测评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教师完成培训学习任务、并获得培训结业证书者,计30学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认定学分。学习完成后可到培训机构的学习和管理平台查看成绩。结业证书全省统一式样、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由省工程办统一管理。四、管理和责任1.市教育局成立“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能力提升工程”的宏观指导,制定政策措施,搭建管理和组织实施体系,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南战军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副组长:梁琪兰州市电教中心主任金光耀师资管理处处长成员:张笑春基教一处处长沈磊基教二处处长魏小健职教处处长彭玲成教处处长2.“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兰州市电教中心承担,负责“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推进的规划及方案,统一安排、组织、管理、指导、协调我市“能力提升工程”教师培训和测评的具体实施,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制定我市管理制度,组织培训我市管理者、骨干培训者、教研员和中小学校长(园长)等开展相关专题培训,督查我市教师培训和测评过程,向省工程办和市教育局报送项目备案材料,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等。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主任:张亚华市电教中心副主任副主任:魏友松市电教中心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