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屿镇卫生院原有旧房情况和处置的申请报告关于马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有旧房情况说明及处置申请报告XX县区卫生局:马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有旧房共有七处,均无房产土地证,属集体属有,目前暂无作为医疗用房使用。现将情况说明如下:1、第一处旧房坐落于马屿镇上安村,建造于1958年,木屋土墙结构,平房两间,占地面积42平方米。于1978年供上安村民彭瑞龙户主无偿使用至今。2、第二处旧房坐落于马屿镇江浦村,建造于1974年,木屋砖墙结构,两层五间,占地面积210平方米。于2000年搬至新的江浦卫生服务站,目前此处旧房作为危房停用。3、第三处旧房坐落于马屿镇江桥村,建造于1958年,木屋结构,平房三间,占地面积96平方米。在2001年与江桥村老人队签订协议,归老人队使用至今。4、第四处旧房坐落于马屿镇江桥村,建造于1975年,木屋结构,两层三间,占地面积94.5平方米,与第三处旧房挨连。在20XX年与江桥村民李新秋签订租房合同,作为渔具厂使用,合同到期时间为20XX年6月份底。5、第五处旧房坐落于曹村泰安街,建造于70年代末,占地面积120平方,木屋两层结构,现已失修,属于危房废弃使用。6、第六处旧房坐落于梅屿马上村,建造于60年代,占地面积100平方,木屋一层结构,现已失修,属于危房废弃使用。7、第七处旧房坐落于梅屿屿头村(现屿头服务站后面),建造于70年代,占地面积120平方,砖木结构4间2层房子,现已失修,属于危房废弃使用。下一步对旧房处置意见:此情况经院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同时与马屿镇政府、村两委协商,结合当前实际,目前形成了统一的处置方案:原有七处旧房地处偏僻地块,房屋简陋,已第1页共2页不适用于医疗用房使用,医疗重建更不切实际。我院打算对原有六处旧房进行土地转让,土地交易产生的转让金作为我单位事业基金使用。此处置意见报请市卫生局审批,请贵局给予答复。XX县区马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XX年1月3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