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力工程规划导则(试行)重庆市规划局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事业“十一五”规划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电力工程规划导则》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家和其它省市的相关规划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1总则;2电力工程规划基本要求;3用电负荷;4供电电源;5电网;6输配电设施;7都市区电网;8、名词解释。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87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正文中用黑体字注明了本导则中涉及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款内容。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单位地址: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9号;邮编:401147),以便在今后修改时参考和吸纳。本导则主编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导则主要起草人:罗翔、刘成、陈治刚、孙黎目录第4页共3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36页1总则1.0.1为了加强对重庆市城乡电力工程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技术指导,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结合重庆市的实际,制订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对重庆市城乡电力工程规划编制与管理中普遍性的技术问题进行指导,对于特殊问题仍需进行个案研究。在重庆市辖区内从事城乡电力工程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应参照本导则。1.0.3电力工程规划编制与管理除参照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规定。1.0.4本导则在试行中将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必要时进行版本更新。第5页共36页第4页共3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36页2电力工程规划基本要求2.0.1应根据规划城镇的性质和规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区动力资源分布、能源结构和电力供应现状等条件,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和“超前规划、适时建设”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编制城乡电力工程规划,并应纳入城乡总体规划。2.0.2电力工程规划期限应与城乡规划期限相协调,近、远期相结合,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2.0.3农村电网规划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市情、因地制宜”的原则。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应实行标准化设计。应充分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的综合效益,有利于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符合城乡规划和地区电力系统规划的有关要求。2.0.4规划预留和控制发电厂、变电站、电力线路等电力设施的地上、地下空间位置和用地时,应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要求。2.0.5电源规划建设宜适当超前于城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电网规划应结构可靠、布局合理,适应用电负荷增长和电源发展的需要,并适当超前于电源建设;2.0.6开发和利用城镇地下空间建设电缆隧道或电缆沟,并与市政道路及其它管网工程同步实施。2.0.7电力设施规划建设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洪、抗震等安全设防要求。第6页共36页第5页共3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页共36页2.0.8应充分考虑规划新建电力设施的运行噪声、电磁干扰的影响,并应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2.0.9电力工程规划应与城镇用地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绿化规划以及给水、排水、燃气、通信等市政公用工程规划相协调,统筹安排,妥善处理相互间的影响和安全间距。第6页共36页第7页共3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7页共36页3用电负荷3.1用电负荷分类3.1.1按全社会用电分类,用电负荷可分为:农、林、牧、副、渔、水利业用电,工业用电,地质普查和勘探业用电,建筑业用电,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用电,商业、公共饮食、物资供销和金融业用电,其它事业用电,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也可分为以下四类:第一产业用电,第二产业用电,第三产业用电,城乡居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