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批评的守望意识文学批评表达的思想常常被理解为进取性的,即它宣谕某一作品表达了何种意谓,有什么深度和魅力,或者反过来指明该创作是如何不好之类,对于读者,它也可以作出引导性的述说。文学批评作为一种话语,它是在已有的文学作品话语的基仙b再来评点、阐释、说明,这就显得是一种针对已有话语的话语,有一种进取往的您态。尤其在当今求新、求变的文化语境下,那种意图维特厩有文化因子的举措易披视为是保守,这就又常使得批评家们更多地是采取一种开拓的姿态来进入文学领域。但是,真要全面地理解文学批评的特注的话,那么应该说批评的更重要的职能是一种“守望”性质。即它是在认识、评价的层次上来充当既有文化的看守者。以下,笔者拟从四个层面来作出论析。二、价值层百:审美品第的守望在文学中允许创新,甚至可以说是鼓励创新的,那么在创新的过程中就可能时时冲破既有规则的厘定,使原有的文学秩序发生变化。尤其是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兴起,使得这种变化趋势加诀了。康德曾对于这种艺术观作过表述,他说:“每一艺术是以诸法规为前提,在它们的基础上,一个能被称为艺术的作品才能设想为可能的。但美的艺术这一概念,却又不允许那对干它的作品所下的美的判断是从任何一个法规引伸出来的。”“大自然通过天才替艺术而不替科学定立法规,并且这仅只是美的艺术。”[4]康德认为艺术家可以替艺术立法,就是说创作虽有它的一些法则,但天才可以自己去制定法则,而不必象科学那样,即使是科学天才也只能依循自然法则。那么,在艺木领城允许一些自行其是的状况,就会使各种艺术难以在同一个价值体系中国共产党存。其实,根木用不着去看那些天才人物式的艺术家如何在创作中标新立异,单单是各个时代的文学就会有着不同的价值上的倚重。六朝文学讲求华丽的文凤,骄文盛行,而在盲代和宋代的古文运动中就恰恰是要反对这一趋向,欧洲十七世纪古典主义要求文学的语言典雅、人物崇高、中心突出,要用理性来支配人物行动和贯穿情节,而到浪漫主义文学运动中则几乎是第1页共10页完全转向,与它的主张针锋相对。胡适在1923年的一篇文章中谈到这种文学史转向时说:“从前的人,把词看作‘诗余’,已瞧不上眼了;小曲和杂剧更不足道了。至于‘小说’,更受轻视了。近三十年中,不知不觉的起了一种反动。”[5]胡适这一表述结合到文学史来看就更清楚了,人们所说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就是显示出了各个时期有各时期的代表性文体,但在中国文学的审美价值体系中,是以诗作为审美价值的主要荷载者和缔造者。在诗之后的几种文体中,词基本上还可作为句式参差的诗,它在意境上同诗有了一些区别,如李清照所说词“别是一家”,但将其作为“诗余”还是可以的,即不配入诗的材料,不能写出好诗的感受就用词来表达。“诗余”既是对词的贬抑,同时也是一种接纳,只是把词放在诗的下层位置。曲如只是指散曲、套曲,则它也是一种广义的诗,但曲比起词来更依赖于声律的调式,甚下为了唱时的顺口,还加上一些口语化了的衬字,当然更等而下之。至于小说,历代都认为它是不登大雅之堂的。这样的一种价值品第秩序,可以见出它是有利于词产生之前的时代的,即至少是对唐代之前的文学在评价上有利,而越往后就处于越不利的地位。到清末民初时将小说文体的地位提高,体现了一种新的文学价值观,而这时最受推崇的小说也并不是鲁迅当时新作的《狂人日记》(1918),而是上自《搜神记》、《山海经》一类神怪故事,下迄《水游》、《红楼梦》等章回体小说。在锐意革新的文学观中,骨子里还是有一种对既有审美品第秩序的守望意识,只是它比之于只以诗美为宗的见解毕竟进了一步。文学批评的价值守望也并不是只以过去的文学作为价值原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它就不适宜于当前的创作,无法在当代文学的批评中加以贯彻,因此它也还有一种附加的机制,即它是以过去的文学作为价值的基本标准的同时,也允许当前的创作有自己的独特性。美学家e·尤斯在《自立标准的艺术品》一文就说,每一个作品只要不是抄袭的赝品,那么它就总是或多或少有着自己的独特方面,甲作品的特性在乙作品可能就缺乏,而乙作品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