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工程概况1概述本工程为恒基·碧翠锦华综合住宅二期标段1及标段2工程(二a二b期)总承包建设工程,工地位于西安市金花北路299号,其中二a期包括6#、7#、8#、9#、10#、11#、12#七栋单体工程以及其相连的地库;二b期包括15#、16#、17#、18#、19#、20#、21#七栋单体工程以及其相连的地库。总建筑面积约18万2仟平方米,各单体工程平面布局均为“T”型、一个单元的点式建筑,地下室上设有1.8米高管道夹层,地上为住宅,一梯三户或一梯四户,每栋楼设有一部楼梯、二部电梯。其中19#、21#楼33层、建筑物总高96.80米,6#、20#楼28层、建筑物总高81.7米,15#、16#楼27层、建筑物总高79.4米,10#、11#、12#楼23层、建筑物总高67.8米,7#、8#、9#、18#楼22层、建筑物总高66米,17#楼10层、建筑物总高30.1米。地下车库共设有三个汽车坡道入口,共计布置836个停车位。1.1工程总承包范围1.1.1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根据图纸及工程规范兴建并提供以下工程之设计及施工方案:(1)接收现场所需的一切工程(2)所有地下人防开挖、地下基础工程、土建工程、框架结构、屋面工程、粗装修、装饰抹灰、门窗、金属、防水、外墙涂料、保温等(3)机电工程(4)室外工程(5)环境保护措施(6)图纸和工程规范所示之其它工程(7)对完成工程的临时保护(8)对全部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9)对竣工验收后之工程的临时保护(10)所有有关配套工程以使全部工程项目可交付发包人使用(11)对全部工程项目之修补工作1.1.2为工程预留预埋工作包括下列(1)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预留预埋工程;(2)建筑电气工程的预留预埋工作;(3)通风及空调工程的预留预埋工作;(4)弱电工程的管道预留预埋工作;(5)有线电视系统的管道预留预埋工作(6)通信网络系统的管道预留预埋工作(7)电梯工程的预留预埋工作(8)采暖工程的预留预埋工作1.2工期要求整个二期标段1及标段2工程(二a二b期)工程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6#、7#、8#、9#、10#、11#、12#楼首三层结构及其地下人防结构工程:开工日期为2012年2月28日,100日历天完成6#、7#、8#、9#楼首三层(楼板)结构及其地下人防结构工程;120日历天完成10#、11#、12#楼首三层(楼板)结构及其地下人防结构工程。第二阶段:15#、16#、17#、18#、19#、20#、21#楼首三层结构及其地下人防结构工程:预计开工日期为2012年第3季度,从本二b期工程开工日期起计不超过120日历天(若遇春节140日历天)完成15#、16#、17#、18#、19#、20#、21#楼首三层(楼板)结构及其地下人防结构工程;第三阶段:整个二a二b期工程(包括土建、机电、消防、弱电、电梯、精装修、园林绿化等)和位于二b期的地下车库须于本二a期工程开工日期(与第一阶段相同)起计72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须于本二a期工程开工日期起计810个日历天内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及发包人的全部竣工验收并交回整个场地和所有相关文件资料供发包人使用和备案;第四阶段:整个二b期工程(位于二b期地下车库与二a期先行完工验收)须于本二b期工程(包括土建机电消防、弱电、电梯、精装修、园林绿化等)开工日期(与第二阶段相同)起计76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须于本二b期工程开工日期起计850个日历天内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及发包人的全部竣工验收并交回整个场地和所有相关文件资料供发包人使用和备案;以上工期为日历天(包括星期六、日、法定节假日)。1.3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全部验收合格,取得“西安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以及“西安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证书。1.4建筑工程概况1.4.1工程技术标准: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耐火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8度;建筑结构类型: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住宅楼为剪力墙结构;地下防水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Ⅱ级。1.4.2±0.000相对与绝对标高及室外高差±0.000相对与绝对标高:6#、7#、8#10#、11#、12#、15#、16#楼408.500m;9#楼408.900m;17#楼410.250m;18#楼410.350m;19#、20#、21#楼410.450m;地下车库402.200m。室内外高差均为0.6m。1.5结构工程概况1.5.1砼结构设计等级标准及抗震设计要求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结构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