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的结构是由点、横、竖、撇、捺、钩等笔画,加上戈、折组成的。点画搭配成字称间架、结体。点画的长短,粗细和位置安排的疏密,是可以千变万化的,但是这种变化又有它的规则和美学要求。一定风格特征的结构依赖于相应的用笔技法。唐代孙过庭《书谱》说的“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就是这个道理。笔法之所以能决定结构,是因为“笔势”在起作用。所谓“笔势”,主要是指点画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运动势态、方向。书法是空间性与时间性并存的艺术,其时间性决定了点画书写的不可重复,每一笔落纸之后都产生了运动惯性,即笔势,因此又决定了下一笔必须承接上一笔的笔势,结构因之而出。不同的笔势产生了不同的结体。另外,用笔中的提按顿挫等技法在调整了笔锋的同时,也使得笔势更为复杂多变,源源不绝,结体也更为生动活泼,千变万化。当然,我们在承认用笔决定结构这一原理的同时,还要认识到结构是书法本体中的独立意义,认识到结构的自身原则。结构技法的原则一言蔽之,无非是各种相反的因素相摩相荡而相成。一、字体结构分类字的结体可分为单体结构、双体并列结构、双体上下结构、三体并列结构、三体上中下结构、三角结构、四角结构、包围结构、参差结构、多体结构等。一)单体结构两部分形成一整体。“矿”字之“石”偏旁笔画少而体形矮,“广”字笔画多而体长,如石字单独占三分之一,和广字无避就即会形成双体脱离,因此广字左撇要适当长,占据石字下空处,通过避就联系起来。“驰”字马旁笔画多而体长,而主体“也”反而笔画少而体扁,因此除将也字三直笔从左中右三个角度拉长外,还要将横画斜向上,使起笔处和马字偏旁折笔处相联系,使主副两体通过这一点有呼应,相联系,血脉相通。第二种是双体同等比例结构,即两个单体各占一半,如:好、殷、鸭、明等字。这种结体要注意匀称中求变化,呼应中求集中。如“好”字左右相向二部分,“女”字的中心点。“殷”字两部分左顺右正,上下左右四部分笔画要左顾右盼,上下呼应,平整中求得集中而有变化。“鸭”字左正右反,甲字上重下轻,鸟字下四点之左点应占据甲字右下空处,使两部分联系起来又达到布白匀称。“明”字左正右顺,右长左短,要匀整呼应中求变化。在双体同等结构中,有种重字双合结构,如:明、林等字,本来双体所占比例相等,为了使对称中有变化,往往变成主副结构,即在左侧单体写得比右侧部分窄,两部分相同的笔画也要处理有变化,不能雷同。如“朋”字两个月的左竖画,左边的月左竖画可直而稍短,右边的左竖画可处理成长左撇,中间的横画也要互相呼应变化。“林”字也如此。第三种左主右副结构。如:即、剑、鄂、歌等字,即与第一种左副右主结构相反,左侧单体笔画多,右侧单体笔画少。“即”字左右相向,艮字往上,卩字往下,右体横短画对着左侧二、三短横画间,下部分笔画趋向中心点,使两个单体精神上统一到中心。“剑”字左右同向,左边主体笔画多,右偏旁笔画少,左上人字右捺改为捺点以让左刀偏旁往内,而偏旁二竖画也不宜过直,起笔和收笔出左挑内向,使双体顺同一方向,如果偏旁过直就有离心倾向。“鄂”字左旁主体上部分笔画多,下部分空虚,因此右耳朵部分竖画稍靠下,“了”字写得稍偏长。否则就会感到头重脚轻,产生不稳定感。“歌”字背向结构。要使两部分笔画相呼应,左顾右盼,把“哥”字中间横画和“欠”字横画相联系,右横撇和“哥”字下部分相关联。(三)双体上下结构即两个单体字一上一下组成。第一种上主下副结构。如:墅、态、墨、羔等字。上部分笔画多而下部分笔画少,故上部分约占比例三分之二,下部分占三分之一,才能使两部分和谐。如各占一半就会感到上紧下松。同时要使两部分笔画有呼应联系,如“墅”字的土的中心竖画和“态”字的心的中心点都要和上部分呼应,才能使上下部分有机联系起来。“墨、羔”两部分笔画安排道理也相同。第二种上主下副结构。和前种相反。如:奈、官、筐、竟等字,要靠两部分中有关笔画,通过有形无形的中轴线使两部分呼应和统一为整体。如奈字,大字交错的中心点通过示的竖笔贯穿一条中轴线上。第三种是双体上下同等结构。如:贤、劣、挚、柔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