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60-2008,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6、、、、、、、、、、3、5)、、2)、、、、、、、、、2)、、、、、2、4、5)、、、3)、、、2)、、、、、、、、、、、、、2)、、、2、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日第1章总则1.0.1为了防止和减少石油化工企业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1.0.3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第2章术语2.0.1石油化工企业petrochemicalenterprise以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储运各种石油化工产品的炼油厂、石油化工厂、石油化纤厂或其联合组成的工厂。2.0.2厂区plantarea工厂围墙或边界内由生产区、公用和辅助生产设施区及生产管理区组成的区域。2.0.3生产区productionarea由使用、产生可燃物质和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和/或设施组成的区域。2.0.4公用和辅助生产设施utility&auxiliaryfacility不直接参加石油化工生产过程,在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起辅助作用的必要设施。2.0.5全厂性重要设施overallmajorfacility发生火灾时,影响全厂生产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设施。全厂性重要设施可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全厂性重要设施:发生火灾时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设施。第二类全厂性重要设施:发生火灾时影响全厂生产的设施。2.0.6区域性重要设施regionalmajorfacility发生火灾时影响部分装置生产或可能造成局部区域人身伤亡的设施。2.0.7明火地点firedsite室内外有外露火焰、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2.0.8明火设备firedequipment燃烧室与大气连通,非正常情况下有火焰外露的加热设备和废气焚烧设备。2.0.9散发火花地点sparkingsite有飞火的烟囱、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室外非防爆的电气开关等固定地点。2.0.10装置区processplantarea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独立石油化工装置或联合装置组成的区域。2.0.11联合装置multipleprocessplants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装置集中紧凑布置,且装置间直接进料,无供大修设置的中间原料储罐,其开工或停工检修等均同步进行,视为一套装置。2.0.12装置processplant一个或一个以上相互关联的工艺单元的组合。2.0.13装置内单元processunit按生产完成一个工艺操作过程的设备、管道及仪表等的组合体。2.0.14工艺设备processequipment为实现工艺过程所需的反应器、塔、换热器、容器、加热炉、机泵等。2.0.15封闭式厂房(仓库)enclosedindustrialbuilding(warehouse)设有屋顶,建筑外围护结构全部采用封闭式墙体(含门、窗)构造的生产性(储存性)建筑物。2.0.16半敞开式厂房semi-enclosedindustrialbuilding设有屋顶,建筑外围护结构局部采用封闭式墙体,所占面积不超过该建筑外围护体表面面积的二分之一(不含屋顶的面积)的生产性建筑物。2.0.17敞开式厂房openedindustrialbuilding设有屋顶,不设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生产性建筑物。2.0.18装置储罐(组)processstoragetankswithinprocessplant在装置正常生产过程中,不直接参加工艺过程,但工艺要求,为了平衡生产、产品或一次投入等又需要在装置内布置的储罐(组)。2.0.19液化烃liquefiedhydrocarbon在15°C时,蒸气压大于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不包括液化天然气。2.0.20液化石油气liquefiedpetroleumgas(LPG)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经压缩或冷却后为液态的C3、C4及其混合物。2.0.21沸溢性液体boil-overliquid当罐内储存介质温度升高时,由于热传递作用,使罐底水层急速汽化,而会发生沸溢现象的粘性烃类混合物。2.0.22防火堤dike可燃液态物料储罐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液体外流和火灾蔓延的构筑物。2.0.23隔堤intermediatedike用于减少防火堤内储罐发生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