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年度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晋级工作方案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政办〔〕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号)等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实施专业技术(含政工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晋级工作,制订如下方案。一、基本条件参加岗位的晋级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二)具备申请岗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工勤技能等级;(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近三年年度考核或近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以上,近三年业务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二、基本原则(一)职岗相符。申报晋级岗位的人员,岗位工作内容与取得的新晋等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工种类别一致,且能胜任岗位工作。对现有部分专业技术资格或工种类别与申报晋升岗位工作内容不一致的,需经所在部门对其业务技能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视为职岗相符,参加本次岗位晋级;考核不合格的,不参加本次岗位晋级。(二)注重业绩。岗位晋级采取岗位竞聘形式进行。向工作量饱满、业绩显著者倾斜,同时兼顾任职资历。-2-/18(三)岗位类型不变。本次岗位晋级不涉及人员岗位类型变动。三、岗位聘任方法本次岗位晋级,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政工岗位和工勤岗位具体拟聘岗位及岗位数量分配见附件一。专业技术(含政工)人员的岗位竞聘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评分对照表进行分项计分(见附件二)。各层级分类进行统计排序,按得分排序由高到底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正高级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作为学院自主聘任的最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任现岗位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1、承担过二类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一类教研项目;2、发表过一类学术论文或二类论文三篇及以上;3、获得过科研类省部级政府奖(含国家行政学院)三等奖及以上或教研类省部级一等奖(不含指导参赛类获奖)。4、决策咨询类成果,获得过正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复一次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复三次及以上工勤人员的岗位竞聘办法见附件三。本次晋级工作,按照岗位层级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开展。竞聘人员的各类业绩成果(含教案、参与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等),从年月后任现岗位等级以来累计;任职资历、业绩成果计算截至年月日;有专业技术转聘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可累积计算。四、聘任程序本次岗位晋级工作分两个批次开展。第一批次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八级、十一级和工勤三级岗位的竞聘工作,第二批次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六级、九级岗位和工勤四级岗位的竞聘工作。每批次按以下程序开展:(一)个人申报各部门(单位)按照附件二或附件三要求的条件,组织符合-3-/18条件的人员填写岗位晋级申请书(附件四);参加岗位竞争的人员同时准备好有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并填写“岗位晋级评分表”(附件五)自评栏目,评分表随申请书按照时间安排要求一并送组织人事处。(二)组织聘任成立专家评议组,对参与岗位竞聘的评分材料进行分类核分汇总,汇总结果按照排名先后确定拟聘人选。(三)审定上报核准汇总岗位竞聘结果,提出聘任人选,经学院审定公示后报省人社厅核准。五、组织领导学院成立岗位晋级工作组,负责处理岗位晋级期间的各项相关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专家评议,对岗位竞聘材料汇总上报等具体工作。六、其他安徽管理发展中心,在学院指导下自行进行岗位晋级工作。本方案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年月日附件:一、岗位晋级资历条件及岗位数量分配表(第一批)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评分对照表(含附表)三、工勤技能岗位晋级办法四、岗位晋级申请书五、岗位晋级评分表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评分附表-4-/18附件一:岗位晋级资历条件及岗位数量分配表(第一批)岗位类型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等级岗位竞聘岗位数量资历条件主体岗位正高三级岗位1、逐级晋升一般需任现岗位满年(个聘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