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审查管理制度版(可编辑)精选资料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审查管理制度(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新能源公司”)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管理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推行设计优化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项目投产后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设计管理规定》(QCDT)、《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规定》(大唐集团工号)等有关制度结合大唐新能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新能源公司各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各项目筹建处(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工程(含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管理。第三条大唐新能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审批管理。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和大唐新能源公司审批的设计文件未经规定程序重新审批项目公司和设计单位不得修改。第二章设计审查范围及原则第四条设计审查范围包括:(一)风电工程在国家批准项目建议书后进行的可研设计(二)风电工程主机设备选型原则(三)风电工程在国家批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后进行的初步设计(四)风电工程的招标设计(五)风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原则(六)风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七)风电工程施工组织总体规划(施工组织总设计)(八)风电、风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九)风电工程设计总结。第五条设计审查由大唐新能源公司或项目公司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和技术咨询机构(或专家组)进行设计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大唐新能源公司可根据需要组织职能部门进行内部审查或对专家的设计评审意见进行审查。第三章设计(审查)评审的组织第六条设计评审工作应由项目公司与评审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明确评审方式、评审工作计划和内容、提出咨询评审报告的时间和评审费用等评审专家名单需经项目公司认定。第七条评审单位应按照委托合同规定的时间对设计文件进行内部评审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召开评审会。第八条评审会项目公司负责组织评审单位主持召开。会议邀请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各投资方以及与工程有关的电网、环保、消防、铁路、煤炭、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等部门参加。第九条评审会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各投资方、地方政府综合部门、评审单位、设计单位和项目公司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的任务是听取各专业的评审情况汇报研究确定评审中的问题讨论并形成评审会议纪要。第十条评审会听取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介绍组织踏勘工程现场分专业组进行充分的讨论对于外部条件和有关专业问题应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由各专业组提交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第十一条评审会应形成评审会议纪要并由评审单位印发各有关单位。评审单位应向大唐新能源公司提交重大问题的评审备忘录。设计单位根据评审会议纪要的要求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和调整。第十二条设计文件修改和调整完成后由评审单位召集有关投资方、项目公司和设计单位共同对设计文件进行概算收口。设计概算收口完成后由评审单位提出咨询评审意见(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工程量审核情况、非生产性建设指标情况、工程造价与限额设计控制指标的比较分析等)及代拟设计审批初步意见报大唐新能源公司。第四章设计审批第十三条风电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包括概算)由项目公司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风电工程主机设备选型原则由大唐新能源公司审批审批后的主机设备选型原则作为开展主机招标的依据。第十四条风电工程的初步设计(包括概算)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规定》(大唐集团工号)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公司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审查由大唐新能源公司将审查结果报集团公司审批审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作为开展施工图设计的依据。第十五条风电工程的招标设计由项目公司组织进行评审评审意见经项目公司审批后设计单位据此修改招标设计文件作为确定工程招标和开展施工图设计的依据。第十六条风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原则由项目公司组织(监理、施工、调试、运行等单位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意见经项目公司审批后设计单位据此修改施工图设计原则作为指导施工图设计的依据。施工图设计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设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