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保尔副院长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张保尔2011年2月15日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对全市法院2010年工作作一个回顾总结。2010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执法办案任务和前所未有的压力考验,全市法院在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以落实“八项司法”为抓手,以建设服务型、高效型、公信型法院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建设服务型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法院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首要司法任务,以建设服务型法院为抓手,坚持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服务水平。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8209件,同比上升9.2%,办结87639件,同比上升10.6%。1其中,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862件,同比上升2.9%,办结7659件,同比上升3.5%,收案数、结案数两项指标保持全省中级法院第二,人均结案数位居全省中级法院第三。抓好能动司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市法院密切关注我市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和司法需求,积极探索能动司法的途径和机制,协调化解关涉发展大局的矛盾纠纷,切实为我市经济平衡较快发展服务。一是完善保障发展的司法措施。中院围绕市委、市政府“六城联创”、“双十工程”等决策部署,调研制定了依法保障我市“十二五”发展的十大措施,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强化司法保障。同时协助省高院调研制定了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12条,通过依法认可中小企业之间自有资金临时调剂的合同效力等措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助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乐清、苍南等法院也制定了《关于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商审判服务企业十项措施》等制度,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第1页共46页的司法保障。二是依法保障行业良性竞争发展。为解决我市一些中小企业仿冒商标、专利等恶性竞争问题,中院利用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多的优势,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民商事纠纷委托行业协会调解的意见》,将涉企纠纷委托协会、商会调解,并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强化行业自治的司法保障。这项工作受到了社会关注和好评,新华社、光明日报专门编了内参报高层领导,省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均批示肯定。三是依法支持自2主创新和开发开放。中院争取上级法院支持,新增瑞安、乐清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共审结涉外案件512件,加强了出口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司法保护。开展“知识产权审判进园区”活动,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01件,并向有关部门发送知识产权司法建议4份,强化司法服务,支持我市创新型经济发展。四是继续落实涉诉企业解困的司法对策,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不使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因诉讼而倒闭。全年共审结涉金融类、涉企业债务类案件15349件,解决诉讼标的60.37亿元,调解撤诉率达43%。抓好和谐司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是正确适用宽严相济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362件,判处罪犯15262人,同比下降1.8%和1.9%;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587人。审结二审刑事案件1003件。全市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杀人、绑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149件,涉毒犯罪案件1488件1947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61件,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案件3303件。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111件152人,其中处级以上10人。针对近年来我市贪污贿赂犯罪多发的情况,中院组织专人收集整理全国贪污贿赂数额超10万元的案件量刑情况,成立量刑数据库,规范贪污贿赂犯罪3量刑工作。认真贯彻好两个刑事证据《规定》,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确保死刑案件质量。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114件。全市法院高度重视第2页共46页保障刑事被告人辩护权,依法为1029名被告人指定律师。扩大非监禁刑适用范围,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中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从轻处理,共判处管制10人,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