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变更须提交的材料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变更须提交的材料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如下事项,按下列要求办理:(一)变更举办者或法人代表,须进行财务清算后,经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决策机构同意,由原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举办者或法定代表人的报告。2、按要求填写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附件一)。3、关于资产处置及学员安置等方案。4、变更后的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二)变更学校名称,由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学校名称的报告;2、按要求填写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3、《办学许可证》(正、副本)。(三)变更校长,须经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后,由举办者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校长的报告;2、按要求填写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的意见;4、拟任校长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5、《办学许可证》(正、副本)。校长由举办者或法人代表兼任的,按变更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的程序办理。(四)变更注册校址,由举办者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注册校址的报告;2、按要求填写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3、新注册地址的资质证明;4、《办学许可证》(正、副本)。第1页共2页(五)申请变更培训职业(工种),由举办者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变更培训职业(工种)的报告;2、按要求填写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3、与变更专业相关的办学设施、设备清单及证明文件;4、拟聘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5、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培训教材目录;6、《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六)申请变更培训层次,由举办者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变更培训层次的报告;2、按要求填写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3、拟聘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4、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培训教材目录;5、《办学许可证》(正、副本)。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