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教育权:公民有从国家得到接受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含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责任主体应尽职责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制定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兴办学校,保证必备条件;筹措经费,帮助贫困学生;培养师资,提高教师待遇。捐资助学,尊师重教;拒收童工,维护学校的教学程序和场地设施等。及时组织学生入学;不得随意开除适龄学生或勒令其退学;禁止体罚学生;贯彻教育方针,保证学生安全、健康、全面发展。使适龄子女按时入学;保证适龄子女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特征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自从老一辈革命家帅孟奇大姐率先捐款,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为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而实施的希望工程已经历了二十个年头。它牵动了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以及企业家、艺术家、普通工人、学生、海外华人等千千万万人的心。“春蕾计划”是1989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发起并组织实施的一项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女童重返校园的社会公益事业。截至2009年底,已筹集资金累计9亿多元,捐建900多所春蕾学校,资助200多万人次贫困女童重返校园。假如辍学的朱道美来到法律中心向你咨询,你将怎样帮助她?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①让她的父母明白我国的法律规定,动员他们把子女送到学校②寻求老师、亲友的帮助③可以求助当地教育管理部门④采取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七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今天,我们在学校读书,是在享受法律赋予我们的受教育权。当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已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也是我们的义务,我们应自觉履行好受教育的义务。自我检测:1连升是13岁的女孩,因经济原因而辍学去广东一家饭馆打杂,半年后她想回家照顾父母,老板以没干满一年为由拒付工钱。她一分钱也没有拿上失望地回到家中。对这一件事情,下列认识正确的是()①王芳没按要求干满一年,老板不付工钱是正确的②王芳自动辍学是没有履行受义务教育的行为③饭店老板招用童工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④王芳所在学校和家长未履行对未成年人应尽的保护职责A.B.C.D.②③④①②③④②③①③④2学校对违纪的初中生晓东同学进行了勒令退学,对此,正确的观点是:A既然学校做了决定,学生只能收拾书包走人。B勒令退学是学校的权利。C晓东应到学校闹事,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D受教育权是公民的权利,谁都不能剥夺。3初中生小雅的父母以家庭困难为由,让其辍学到工厂上班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小雅父母的行为侵犯了她的A人身自由权B受教育权C人格尊严权D社会经济权利4.2011年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郑州一中学为此举办了以“珍惜在学校学习机会,养成良好阅读习惯”为主题的读书活动。该主题启示我们要A珍惜受教育的权利。B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C履行受教育的义务。D阅读所有的书籍杂志。5.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是A期末考试后,学校取消了张榜排名的做法B新学期,爸爸让小敏上午在家帮忙干活,下午去上学。C学校开设了多种活动课,小李从中受到锻炼。D一企业为家庭贫困的小苗等学生提供助学金。观察与思考:教育权利来之不易。今天,我们在明亮的教室里享受着老师的辛勤教育,学知识、学做人,而且我们的这一权利还得到了物质保证和国家的法律保障。(1)你知道有哪些法律保障我们的受教育权吗?(4分)(2)有的同龄人却不能享受这一权利,你觉得是哪些原因造成呢?(3分)(3)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该如何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权利?(4分)答、(1)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2)经济困难、自然灾害,家长不重视教育、自己厌学。(3)努力学习、遵纪守法、自制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