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联席会议上的讲话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是各级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责——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蒋林在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联席会议上的讲话2010年6月22日(根据录音整理)同志们:2008年初,省政府、市政府下发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关文件,建立了部门联动运行机制。两年多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立足各自职能、职责,积极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有力维护了经营者的利益,维护了正常的市场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制度运行正常,运作有效,下一步要继续坚持好、巩固好这一机制。刚才,市工商局杨成学副局长代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分析了我市2009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安排部署了2010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月工作;审议通过了《2010年开展无证无照经营集中查处取缔月工作实施方案》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牵头工作职责》,希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立足职能,主动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四点:一、统一思想,认识再到位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在三个方面加深认识。一是重要性的认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1利益和公平竞争,是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府行为。国务院早在2003年1月就颁布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08年初,省政府、市政府相继出台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关文件。这说明了各级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也证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重要性。二是艰巨性的认识。由于经营者的利益取向、利益驱动和市场激烈竞争,这就要求我们持久抓好、坚决抓好整治。三是长期性的认识。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由于市场经济运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今天取缔了,明天又有可能出现,这就需要各成员单位克服厌倦情绪、畏难情绪,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立足职能,形成合力。第1页共3页二、各司其责,履职再到位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查处五大重点早在省政府"2008"3号文件和市政府"2008"26号文件中明确,今天又讨论审议通过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牵头工作职责》,并进一步细化,明确职责,希望各成员单位认真负责,充分履行。在工作中,各单位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以及“该谁发证(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尽责。换句话说,凡有前置许可的部门,由该部门牵头负责取缔;凡无前置许可的,由工商部门牵头查处取缔。牵头部门要主动牵好头,认真牵好头。三、加强协作,配合再到位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政策性、法律法规性强,是一项部门联动工作工作。因此,各县(市、区)和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强化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在政府领导下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合力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强化信息互通机制和联合执法通报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尽职尽责,主动做好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适时通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情况,加强对成员单位整治工作的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总结,有效推进我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要组织好集中查处取缔月工作,各相关牵头部门要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整治力量,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查处取缔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取缔办要制定宣传方案,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营造宣传氛围。四、宽严相济,监管再到位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民众的法律意识和经营者持证持照的守法经营意识,增强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公众意识,营造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要严格遵循省政府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原则,实施分类监管,区别对待,查处取缔工作要始终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在先、取缔在后”3的工作方针,不能简单的“一处了之”,特别是要对下第2页共3页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无生活来源人员、残疾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加强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创造条件,依法进行规范。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切实加强对涉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