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职业道德素养重塑城管执法形象道德,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人类的道德观念是收到后天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舆论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往往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不同的文化中,所重视的道德元素及其优先性、所持的道德标准也常常有所差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城管就成了暴力执法、没有道德的代名词,点开百度搜索“城管”,你可以搜出成千上万条城管打人的新闻,广州城管打人、河北城管打人、郑州城管打人、哈尔滨城管打人、东台城管打人等等,仿佛一夜之间,城管就站到了道德的对立面。城管的主要执法对象大多是为生计奔波的流动小摊小贩和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开发商和马路边的商店等等。其中最大的难题就是与流动小摊小贩之间的斗争,生生不息,连绵不绝。依法执法,会使一部分人生存不了;放任不管,会使更多的人生活不好,这是中国城管面临的两难境地。在提倡和谐、亲民的当今社会,各种媒体网络更是抓住“同情弱者、暴力执法”等字眼大肆宣传报道,这些高高在上的伪道德审批专家们经常在不明白事情真相的情况下,置法律于不顾,关心的仅仅是报纸的销量和网络的点击率,于是乎城管就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鞍山,作为新中国的钢铁之城,经过这几年来的大力综合整治,已经成为了一座现代文明城市。不仅作为鞍山人感受到它的日新月异的变化,即使是初来的外地人、外国人,也感叹它的美丽与文明。但是,令人遗憾与惊诧的是,无论在繁华的闹市,还是在偏僻的街巷,总还能看到一些影响城市形象的脏乱差现象与不文明行为,这些现象与行为,和鞍山的称谓极不相称,与城市文明建设的目标也不相符。存在这些不文明现象与行为,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如果从市民这一层面来说,恐怕不外乎这样两个问题:一是习惯使然。一个好的习惯,是要把个人的视听言行纳入到社会约定的规范中去,再经过时间的积累,才能在不断的克己与律己中逐步养成。而一个坏的习惯,往往就在思想上的一念之差,举手投足的一瞬之间开始的。尤其是在公共地域,只要有一个人先开了个坏头,其他人从中得到一种暗示性放纵,就会群起而效之,以至习非成是,习以为常了。垃圾箱外的满地垃圾、乱停乱放的车辆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和现象,就是在这样一个看一个,一个跟一个的过程中形成的。二是道德使然。我们还会发现这样一种奇怪现象:走进一些市民家中,一户户都是窗明几净,整齐有序。而在一些公共场所却是另一番景象:瓜皮果壳、塑料袋随地乱抛;绿地、绿化带随意破坏;广告、招贴纸随处可见;门前路面、街边随便占用、污染。为什么一内一外的反差就这么大呢?这显然是不能用不良习惯来解释了。中国有一句成语叫“习与性成”,它反映了一些人的教养与素质,人品与习性,是典型的公共道德、社会道德的缺失。鞍山市综合执法局作为鞍山这座钢铁之城的主要城市管理单位,一直致力于提升城市品位和打造山水宜居城市而努力工作在依法行政执法的同时,较好的贯注了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摊小贩的人文关怀,近几年来也成功打造了老百姓认可的“百姓城管”、“和谐城管”、“我为人民管城市,管好城市为人民”等社会品牌。但是,我们应该清醒的意识到我们做得还很不够,面对社会上如此多的对城管工作的不理解和敌视,我们更应该要练好内功。强化城管人的个人修养,努力做到“讲诚信、秉公德、尽责任、正品行”的公务员道德基本规范。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第一,要强化服务理念。城市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严格管理与执法,构建良好市容环卫,最终目的是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所以,城管执法人员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摒弃以往以管理者自居的心理,立足城管执法任务,面向服务对象,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望。第二,要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统一。城管执法人员道德建设的重点之一就是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统一。他们的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