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汇报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从而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定不移地把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进一步突出治理重点三、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项目规划和立项工作,加大投入力度,抓紧规划和建设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设施和购置环卫设施,切实解决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建设滞后问题,为纵深推进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彝区“三房危房”改造、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灾后恢复重建、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五、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根据不同地区分类考核,对第一名给予重奖并授予“流动红旗”,对最后一名的县(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在相关大会上就治理工作进行述职;建立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和城乡环境管理体系,着力建设职能化的管理队伍、专业化的技术队伍、市场化的日常保洁队伍。六、进一步强化督查问责要把行政单位监督与媒体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导机制和媒体曝光反馈督查机制,通过监督热线、举报电话、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和曝光力度,对被省、州媒体曝光的事例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处理不及时的,要启动问责程序进行严格问责,追究领导责任。七、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整体推进”和第1页共2页“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实施主体和监督主体,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单位和人头,确保工作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八、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