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总说明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天府软件园三期项目室内公共部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建设单位:成都高新置业有限公司2、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本工程位于成都高新区天府软件园三期项目,室内装饰面积约17200㎡,施工部位天府软件园三期项目南北地块(1号楼,2号楼)电梯厅、公共卫生间、物管用房及北地块员工餐厅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详见施工图)。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地砖铺设、天棚吊顶及乳胶漆、门窗、墙面装饰、卫生间洗手台、电气配管配线、灯具安装、卫生洁具安装、通风空调(含餐厅VRV空调系统)工程、消防喷头及各类报警探测器移位及新增安装、一卡通系统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2北京清尚环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天府软件园三期项目员工餐厅及部分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3.3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3.4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3.5四川省建设厅及成都市建委有关文件规定;3.6施工现场实际情况。4.工程量清单说明事项4.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4.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主要技术规范及品牌控制”的有关规定,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核定确认,最终以发包人按工程结算程序的审核结果为准。5.投标报价说明及编制说明5.1、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引起的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的综合单价均不调整。投标文件“商务标一”由招标人提供统一样本,投标人应按样本格式打印,并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后作为“商务标一”,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若投标人填写内容有修改,必须使用双横线划去(不能使用涂改液等覆盖方式),并由投标文件签暑人签名或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5.2、工程量清单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进行编制的。但工程量清单中个别项目计量单位为了便于工程计量与结算改变了计量单位,请投标人报价时注意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5.3、投标人应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招标文件、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等结合起来进行查阅、理解和使用。5.4、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仅作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工程量经招标人和承包人双方核定确认,最终以按招标人的审计程序的审计结果为准。如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与投标人计算工程量有误差,或发现施工图有矛盾、遗漏处均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5.5、设置了最高限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综合单价,投标人对应单项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某些单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不合理,投标人报价时可在其它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和投标总价中综合考虑。5.6、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投标人都应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对于没有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中,承包人必须按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的工作内容,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5.7、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施工规范等资料,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投标人自身技术、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设备以及编制的施工方案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