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VIP专享VIP免费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_第1页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确实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但它毕竟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律地位不明确,从而造成其注册登记难、银行贷款难等一系列问题。此外,资金不足、组织规模较小、带动力有限、运行机制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等,也是较普遍的问题。国家应加快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法》,确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使其获得民事主体资格。在《促进法》中,建议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定位为“合作社法人”。它对外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对内则提供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在立法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二是要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基础上,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征;三是在分配方式上,坚持以交易量返利为主要方式;四是要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与传统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区别。政府应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扶持。扶持的内容除了减免有关税收外,还包括:免费对合作组织成员进行各种培训并提供信息、技术等服务;在合作组织购买大型设备、兴办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时,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的优惠;在全国建立起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等。政府要鼓励不同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同发展,并积极探索新的合作组织形式。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决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形式的多样化。无论哪种形式,只要能够维护农民的利益,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就应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帮助它们明确内部产权关系和建立起合理的分配关系。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时,一定要坚持民主、自愿的原则,不搞一刀切。政府可以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探索适应我国农村的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小陈老师工作室版权所有第1页共1页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一米阳光+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爱好英语教学和互联网行业,热爱教育事业,兢兢业业

最新文章

    确认删除?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