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汇报学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第六十一条思想汇报-----学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第六十一条本周,我继续认真学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和刑罚内容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其中印象比较深刻的是第七章第六十一条关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交通肇事逃逸给交通秩序,给社会,给国家都造成了危害。人人都是血肉之躯,被撞伤后都会受到或多或少的伤害,遇上逃逸交通人,会因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加重了伤害,甚至因此死亡;同时由于缺失交通事故的加害人,使受害者无法通过保险,或者法律途径获得相应的赔偿,进而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弱势群体权益得不到保护,有碍于民心的凝聚;肇事逃逸行为还严重算坏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易对广大交通参与者造成一种潜在的威胁,若人人纵容肇事逃逸行为,则人们之间的信任将受到重创,甚至为一些人的“故意伤害”提供了便利,不利于文明守法国家的建设。鉴此,我更加深刻理解并认同《规定》中关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的严厉性与必要性了,表明了国家和社会对交通肇事逃逸的零容忍的态度,只有国家的大力制裁,才能更好保障社会平等公平的利益。我告诫自己在以后的交通生活中一定要谨遵交通法律法规,同时告知身边的驾驶人,千万不能做逃逸者,要勇敢承担起属于自己的社会责任,共同维护有序交通环境。在社会矫正这段时间,我一直学法守法,在生活中谨言慎行,在思想上端正态度,未做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同时感谢社会矫正制度的人性化,让我依然保持正常的社会交际、工作活动、家庭生活。这段时间我利用空余时间做公益活动,包括打扫街道,清除“牛皮癣”,收拾路人乱丢乱扔的垃圾,发挥自身力量为身边环境增添干净和整洁。我自第1页共2页身悄悄的改变也得到了家人和同事的肯定,在他们心中树立了学法守法的新形象。我会继续努力,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力争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第2页共2页